主人公终于是露面了,大家都在看着林艳。
“小姐,你怎么出来了?”
大志有些紧张,他担心,这些人会对林艳做出什么不好的事情来,毕竟在面对现在这个局面下,任何事情都有可能会发生。
青玲抱着李猛,泪水止不住的流。她实在是没有料到,竟会是这样的结果。
“林艳姐姐,你听我们解释...”
这里面,就属林蒙和林艳之间的关系最好了,所以她的话,从某种程度上,林艳还是能够听进去一些的。
“还有什么好说的?你们做了这样的事情,还指望从我们小姐这里得到原谅吗?”
大志极力的反对,可惜,最后林艳还是开口了。
“大志,你先出去吧,不管怎么样,这件事情都要做个了结,就让我们谈谈吧。”
现在的林艳也希望给他们一个解释的机会,因为通过上些日子的接触,她并不觉得,这些人是在故意耍着自己。谁是真心,谁是假意,她还是有分辨的能力的。
“小姐,你...”
“好了,别说了,你出去吧。”
大志虽然想劝,但林艳决定的事情,没有人可以改变,就好像先前,她执意要进入场景体验,自己怎么拦都始终拦不住。
这一下,所有人都聚在了房间内,谁都没有先开口,也不知道该如何开口。事情不是单独与一方有关,而是全部都有所关联。
李猛并非林华的亲属,他的亲生父亲也理应和林华没有任何关系,但偏偏有人说,是林华指示的他的父亲,去对林东升的车子动手。
这可能是个谣言,可因为青玲的缘故,又将两件事情给串联到了一起,所以,单方面澄清是起不到任何效果的。
林男他们想要为父亲伸冤,但是却又不希望青玲受到伤害。另外一边的李猛,根本就不在乎能不能得到原谅,他说在乎的,其实就只是母亲青玲的感受。
这么僵持下去,始终不是个办法,最后还是丁原率先开口了。他也是当年事件的知情人之一,也算是最有资格说话的人了。
“林艳小姐,老奴先要对您道歉,场景内,的确有一些发展情节,是杜撰出来的,但那并不是凭空捏造的,而且,小姐您好好想想,在您和林华老爷相处的那段时间。
可有感觉到林华老爷有任何的恶意?他早就知道你是他的亲侄女,之所以没有说穿,就是不想让你有任何的心理负担。
况且,当年东升二爷置气离开,后来发生了车祸,林华老爷知道以后无比的自责,甚至为了东升二爷,不惜将自己的亲生孩子以及亲属孩子,全部送走,就是为了完成对东升二爷的承诺。”
这件事情,林男他们也早就知道了,所以,得知李猛父亲是凶手以后,他们也都纷纷陷入了沉默,有些责怪李猛。毕竟,如果不是他父亲的话,东升二叔又怎么会因为怨恨,而久久没有回来呢?
若是他回来了,将兄弟俩之间的误会说开了,兴许他们也就不用被送出去抚养了。凡是都是有因就有果。
那段时期,陪在林华身边的人,其实就只有一个丁原,很多事情的经过,他虽然没有亲眼看到,但是观察林华的举动和情绪,还是可以猜测出来一些的。
林华不可能装出那样一副悲伤自责的模样,而且他也没有必要欺骗自己。因为林华清楚,哪怕真的是他叫人做的,丁原也会陪着他就这么错下去。
他们两个除了是上下级关系,还是多年的老友,从一开始,丁原就决定,要陪伴在林华的身边,帮助他完成所有的远大理想。
这其中是不掺杂任何别样东西的,有时候,友情就是这么充满魔力,你想搞清楚,也是搞不清楚的。
“可是,为什么,你会收养了李猛?现在他又被要求回到庄园,和大家在一起,这难道不是林华大伯的意思吗?”
林艳问出了问题,这也是大家最想要知道的问题。青玲情绪恢复了一些,然后开口回答道。
“哎,世间上的事情真的是无巧不成书,当年我以为和林华不可能再有相见的机会了,但我实在太爱他了,根本不可能再另寻爱人,所以为了填补生活上的空缺,我有了收养一个孩子的想法。
但是,造化弄人,几年之后,我得知了,这个孩子,竟然就是当年对东升的车子进行破坏之人的孩子,当时我很矛盾,因为我知道,林华一直都和他的兄弟不和,想找到机会将误会给解释清楚。
但若是他知道,我竟然收养了仇人的孩子,我怕他会夹在中间。我真的有想过将小猛送出去,可这孩子小时候就很懂事,我实在是不忍心这么做。
所以,我决定,既然一辈子都不会再见林华,就让这个秘密永远的尘封下去。
当时,我调查过,小猛的亲生父亲,其实就是林东升的一名最信任的下属,他之所以会做出这样噬主的事情,肯定是有人在背后指使的。
但是绝对不可能会是林华,这一点我很确定,林华他绝对不知道此事。”
青玲说完之后,丁原就立即接上。
“没错,林华老爷他的确是不知道李猛少爷的身份的,就连老奴也是在昨天才知道的,若是林华老爷知道的话,他一定会找青小姐问个清楚的。”
“后来,小猛的亲生父母因为心怀愧疚,觉得自己杀害了东升和孩子,所以才选择了自杀,留下了还在襁褓中的婴孩,所以,小猛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更加不可能参与其中的。”
事情的经过全都被青玲给讲了出来,说实话,若是有选择,他真的不想说出来,宁愿这个秘密跟随她进入坟墓。
林艳听后,却久久无法平静,她想要去相信,但是却又不敢相信,以为有了这些插曲以后,她知道,她已经很难再回到前一阵子了,根本就分不清楚,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