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天还没有亮。
名副其实的雾都刚刚经历了一夜的暴风雪,此刻冻得硬邦邦的泥土上盖着厚厚的一层灰雪,像是天空的灰霾乌云已经沉着落地。
兼具有护佑童贞女皇使命的大本钟才刚刚敲过六响。因近段时间接连侦破几桩凶杀案而声名鹊起的道格拉斯,打着哈欠走进了烧得一片熏黑的帆船与烟草酒馆。
本来这桩案件不应该是由他负责,但是由于格雷森先生已经高升,而莱斯特雷德先生正在忙碌着其他的恶性案件,于是这起总共造成十三人死亡的凶杀案件便落到了他的头上——这一切都要因为他最近在侦破凶杀案件上的成就,在声名显露的同时也招惹来一些不必要的嫉妒,所以那些小气的无能的家伙则统统推举他来负责此案。
但道格拉斯早就已经听闻过帆船与烟草酒馆的名字,他知道这是伯顿兄弟帮的产业——很明显这是一起帮会之间的恶性斗争。
他绕过挡路的焦尸和炭木,从怀中掏出自己新买的烟斗——他最近很是喜欢这种用烟斗来品味尼古丁的感觉,似乎在一口又一口的青烟升腾中,他也能够透过那烟雾窥见事物的本质。
道格拉斯用靴子划燃了一根火柴,点燃了斗钵中的烟草,狠狠地嘬了一口烟嘴,那熟悉的苦涩的烟草味道涌入口腔,填满肺部,让他的精神都为之一振。
他眯起双眼仔细打量着面前的惨案现场,他第一眼便立即注意到了倒在吧台前的三具焦黑尸体,哪怕是已经熏焚成半焦炭般的物质,也难以掩盖他们原本健壮的身材——看来这些就是负责看场子的低等打手。
但同时他也注意到这三具焦尸额头中心的圆形弹孔,哪怕这三人生前都站立在不同的方位,身材高度也不尽相同,可那弹孔却总是能够精确地命中他们的额骨中心。
道格拉斯都不需要用尺子来测量,就知道这三枚弹孔必定是处于三块额骨的最中心位置,与双耳之间的距离就几乎是完全一致的!
“凶手是一位百发百中的神射手。”
道格拉斯先是下达了这样的一个判断,然而很可惜,目前的雾都作为世界上最先进发达的城市,藏匿有众多的能人力士,具备有这样精确枪法的高手比他的十根手指头还要多,他一时之间也猜想不到具体是哪个帮会的高级打手。
是浴血帮的谢尔比吗?据说他是从军队退役下来的战争英雄,有如此精准的枪法都也不稀奇。
还是陈的那批不扎辫子的杀手小队?听说那些家伙都是来自遥远东方的某个狂热组织,擅长焚毁、破坏、杀害一切具有生命的事物,简直就是一支极度危险的暗杀军队!
抑或是黑鸦帮的那对姐弟?但听说他们从来不爱使用火器枪械,尤其是那个雅各布——传说他生性残暴且易怒,最喜欢用金属指虎将敌人的骨头一寸一寸地打断,品味那嘎嘣嘎叽的声响。
又或者是……
道格拉斯的心头一瞬间涌起许多可疑的目标,毕竟伯顿兄弟帮在城内树敌过多,任何一个帮会都有可能对他们展开这样的报复。
话说为什么我们苏格兰场还要理会这些帮会成员之间的厮杀斗殴啊?!就让他们互相打个头破血流不好吗,这样子伦敦也能变得清净一些——与其调查这些帮会成员的死因,我还不如回去看本周新出的《伦敦新闻画报》呢。
但抱怨归抱怨,工作还是得进行下去——至少表面上的功夫也得继续进行下去——道格拉斯鼻孔喷吐出两道浓浓的青烟,接着往火势的起源,酒馆的后厨走去。
他一进来便嗅探到那股子格外浓郁的烤肉味道,像是街边的杂菜煎烤乱炖。
这窄小的厨房里原本堆满了各式各样的食材,此刻统统都已经烤熟,混合着尸体的臭味,肆无忌惮地往他鼻孔钻去,就连烟草的香味都无法掩盖住这股恶心又喷香的复杂气味。
他望向撒落在地面的三颗圆滚滚的漆黑皮球似的脑袋,只见那焦黑脖颈的断裂口异常地平整。
能造成如此整齐的平面切口,只有可能是干净利落地一刀两断——凶手要么是极其强壮的肌肉大块头,要么就是具备有一柄格外锋利的武器。
道格拉斯更偏向于凶手是一位身材魁梧强壮且持有锋利刀刃的老练刀手,但是如果按这个思路推断下去的话,似乎嫌疑人便只剩下黑鸦帮的雅各布——传闻中对方擅长使用所有的近战武器,是所有的武器,无论是手杖、战斧、弯刀,甚至是双手大剑!
在某则都市传说中,有人宣称曾经看见雅各布手持两柄锐利短斧,单枪匹马冲进布置有数十名守卫的帮会据点中,杀得那是浑身浴血,从浓黑的烟雾中走出来的时候,简直就像是维京神话中愈战愈勇的狂战士!
但道格拉斯曾经对此事进行过仔细的调查,发现该则都市传说的源头统统来自于我是听说的、我当时只是远远看见不太敢确定、应该大概或许是这样吧……这一类不确定的说法。
他知道这件事肯定就只是一则单纯的都市传说——呵呵,怎么可能真的有人能够仅仅靠着两柄短斧,就干掉数十名实枪荷弹的守卫呢?哪怕是我之前遇见的那头转瞬即逝的怪物都抵挡不住数十人的轮番射击吧?!
但若是说,是否有人能够相当利索地一刀砍断人类的脖颈——这个说法道格拉斯是完全相信的,他出身于一个铁匠家庭,自幼便开始为家里帮忙打造一些刀剑斧戟之类的的兵器,他就曾经亲眼目睹过一位威武雄壮的顾客,对方在试刀的时候轻易便斩断了一颗足有成人腰身粗细的大树,当时还吓得他晚上躲在被窝里哭了一晚上,毕竟自己小时候最喜欢在那棵树底下乘凉了。
不过那位顾客能如此轻易地完成这样的壮举,似乎也会自家锻造的武器脱不开关系——老爹似乎掌握有某种从古代流传至今的锻造秘法。
每次替那些神秘的顾客锻造武器时,在完成那些锤炼敲打及淬火的重要过程时,他都是独自躲在密室里面完成,绝不允许自己偷看,还说这不是你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子应该知道的事情——这顽固的老爹,居然连自己的儿子也提防着!
道格拉斯摸了摸自己新留的两撇胡须,摸起来又粗又硬又扎手。
他彻底扫视过一圈现场以后,似乎也没能再发现其他的疑点——楼上的保险柜也被强行破开,很显然这凶手在顺带铲除对手的同时,还存有一份黑吃黑的心思。
他回到楼下,望着稀稀拉拉的围观群众,这些都是没有固定工作的赌徒,往日里肯定是这帆船与烟草酒馆的常客。
于是道格拉斯清了清嗓子,大声叫问道:“昨天晚上命案发生的时候,有没有人看到凶手的外貌?!”
但是这群赌徒听到问话以后,却是先集体扭头望向依靠在旁边墙壁的一个低垂着脑袋的家伙,在得到对方的点头示意以后,才七嘴八舌地说道:
“有有有,我昨晚看到了,那个凶手长得特别地高大,足足有八英尺高,肩膀也有四英尺宽,那胳膊比我的大腿还要粗,握枪的手掌比我的脑袋还要大——简直就是一头小巨人!!!”
“我也看到了,那凶手长得又高又大,而且肤色漆黑得像是煤炭,肯定是那些从阿非利加过来的尼哥!!!”
“放你妈的屁,尽乱说,那凶手虽然带着面罩,但我很清楚地看到他微微泄露出来的眼角肤色是白色的——凶手明明是个白人!”
“你他妈的懂个屁,那是阿非利加人的战妆,他们就喜欢在杀人的时候往脸上涂抹些白色的颜料,在古代的时候还可以用来震慑猎物,你小子懂不懂历史啊?!!”
道格拉斯听着这群人的胡言乱语,内心更是万分无语——我还不如回去看本周新出的《伦敦新闻画报》呢!
然而喧闹的人群忽地一下子安静下来,只见从街头驶来一辆明显不属于东伦敦的低调奢华马车。
四座的马车在酒馆门前停了下来,车厢内走出来一位清冷绝美的女士。
那位历史知识渊博的赌徒立即大喊道:“我的上帝啊,是大侦探福尔摩斯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