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三人收拾收拾启程。
滨州是个富庶之地,末无端去过几次,皆是为了游玩。她刚从无涯境出来之时,就到过那里。吃喝玩乐,其他地方很少有比得过的。
末无端初见金洛水三人时那身暴发户行头,就是在这里置办的。至于那把晃得人眼花的灵剑,也是这里一家珍宝行花了几日时间特地为她赶制。
那把灵剑有几颗宝石掉落了,末无端决定拿去补一补。
可喜的是,侥是过了百年,那家店还在,且已是整个滨州最大的珍宝行。店名叫作“醉意阁”,进去,里面布置清新恬幽,侍女个个端庄,堂官个个优雅,怎么看,也不像是能卖出那种东西的地方。
末无端初来时,这里还没有这样大的规模,险些认不出来,所幸名字还记得。唤来堂官,把银剑递给他看,说明来意。那堂官看了这剑,一脸惨不忍睹,面上写着十二分的嫌弃,可剑鞘内侧錾着的“醉意”二字却绝不是仿冒的。左右看不懂,又不敢得罪客人,只好偷偷请了掌柜来鉴别。
掌柜的是个六七十岁的老头,比着一颗水晶球细看了半天,也没看出毛病。剑是极品灵剑,镶嵌着的宝石也颗颗精品,不过这式样,说是他们出的,太侮辱招牌了。
掌柜的道:“我在醉意阁呆了五十年,像这样贵重的珍宝都有印象,唯独这把,嗯,实在不记得。请问姑娘什么时候买的?”
末无端仰着头嗯了半天,“那个我算算,嗯,大概一百零八,哦不,零九年前买的。”
掌柜的一惊,才知道遇到了仙门中人,赶紧请他三人坐下,命人看了茶,又叫人把最老旧的那箱子账簿搬出来,一本一本去查。
终于查到了,一百零九年前的六月初八,末氏少女,定制灵剑一把,酬金是,一万五千两黄金……
刚出无涯镜的时候,末无端出手阔绰人尽皆知,可柳晚照、金洛水仍然是没想到,她的阔绰可以到达这种境界。一万五千两黄金,已经可以买个小些点儿的门派,自己当掌门了!
掌柜抹了一把头上的汗水,想起了醉意阁流传已久的传说,忙叫人去请阁主亲自见见这位贵宾。
那位气度雍容的阁主是一路小跑着来的。见了末无端,还愣神了片刻,确认当年买剑的就是她本人,深深给她行了个大礼。
一百多年前,醉意阁还在上上上任阁主手里,那时候还不叫阁主,叫老板。那位老板倾家荡产置了这家珍宝行,却不想经营不善,几近倒闭。
那日,老板已经在打着算盘准备给几个伙计结算工钱关门大吉了,一个姑娘东张西望闯了进来。
具体谈了些什么,怎么谈的,后人无从知晓,只知道这位姑娘以天价造了一柄灵剑。老板靠着这笔钱财,继续经营,做了滨州城的大人物,醉意阁也一步步成为滨州珍宝行的头牌。
末无端可以说是醉意阁实打实的恩人。
一般来说,醉意阁卖出去的东西,特别是专门定制的,都会留下画册。可那柄让醉意阁死而复生的灵剑,却只留下这一行账单,让后人猜测遐想。
阁主双手持剑,终于亲眼见到了家族兴盛的传奇,也终于明白了太爷爷为什么会不愿意留个图样。
金洛水揶揄道:“恐怕你太爷爷是出卖了灵魂才能造出这么个玩意儿。”
话虽不中听,但很有可能就是实情……
阁主道:“末仙子暂且把剑留在这里几日,我定派最顶尖的巧匠修复,这式样是一百多年前的,有些老旧了,或可以修改一二。”
末无端倒无所谓,只道:“你们看着办吧。”
金洛水心道,这不是样式老旧,实在是阁主不愿自家还有这样的东西流传在外。
柳晚照见阁主对末无端恭敬,到是个打听事情的好时机,便问道:“我三人是为了滨州城厉鬼之事而来,不知阁主可有听说?”
那阁主果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自己不清楚的,还把阁里侍女堂官全叫来,七嘴八舌把事情说得清清楚楚。
最早出事的,是城南遇安巷里一户人家,家里八口人,头一日都还好好的,第二天一大早被发现全部横死家中,更可怕的是,死得人皆被挖了心,吸干了血。
之后,又有几家遭了殃,有滨州城的,也有滨州城附近的,死法都是一样的。
这些死者家中财物没有丢失,也没听闻与谁结怨,应该不是盗匪或者寻仇的,只能往鬼怪身上去想。
城里城外人心惶惶,但凡有些家底的,都请了灵符贴在大门上,富贵人家,更是请了修士驻家保护。
既然闹得满城风雨,那这厉鬼便不得不除。
阁主听说三人是来除鬼的,惊喜万分,活了过百年还如此年轻,那定是仙法高强之人,忙又派人在府上备了美食住宿,让三人休整妥当好给滨州城除害。
三人也不推辞,当即住下,天黑了才出门。
打听清楚死的最后一家,三人便直往那处去。
因为出了挖心吸血的厉鬼,天一见黑路上就没人了,连叫花子也不敢再当街露宿,聚在一起挤窝棚里瑟瑟发抖,与白天的繁华截然不同。
当晚又正好是个月黑风高之夜,走在街上,有一种格外的阴森恐怖。可这三人却脚步轻松得很,捉鬼最怕的就是人多,人气遮了鬼气,寻找起来就会麻烦许多。
到了死者家中,院门大开,人虽死了没多久,可已经显出了荒凉破败的模样。附近的人家出了事的第二日,就都吓跑去投亲靠友了。
柳晚照取出一张黄纸,用食指在上面写写画画了一阵,灌注灵力,向空中一抛,燃作灰烬,燃尽处突然起了一团金光。
金光并没有把院子照亮,却照出了院内四处斑驳淋漓的血印。
不过那不是真的血迹,而是叫鬼印。顾名思义,是鬼留下的印迹。鬼的怨念越深,杀戮越重,鬼印越是醒目。三人看看了四周的腥红,实是罪孽深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