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说,星期六这晚,贾君逸在黄红英家弹凑唱歌吃酒,当黄红英问他与许丽玉的事时,他答“我想调回家乡工作”,这样,明显气氛下降,贾君逸再与黄红英合奏两曲后,起身向每人敬一碗酒,然后说:“我先走了。”
黄红英笑笑说:“你平时很能喝酒,要提早走,必须自罚三碗。”
贾君逸这时最怕的是黄红英不让他走,再留下来就尴尬了,既然罚酒能走,自然接受,自己真的再喝三碗酒。
当贾君逸回到宿舍时,已是半夜十二点了。他见隔壁间宿舍电灯还亮着,曾丽芬还在读书,就推门进去打招呼,说:“小妹,怎还没有休息?”
曾丽芬站起,伸伸腰,说:“还没有,多读一会儿。读书难死啦!”
贾君逸说:“读书当然难,要是不难,人人都可以考上大学。”
曾丽芬说:“我去年考不上,今年如果再考不上,就去做工。”
贾君逸说:“今年一定能考上。认真一些就是啦!”
曾丽芬说:“谢谢你的吉言!”嫣然一笑,甚是好看。
就这一笑意,突然勾动了贾君逸的心。他慢慢走近,坐在她的旁边,抓住她是手摸摸,说:“手很幼,很柔,也很滑,将来定不是做工的。”
曾丽芬望着他笑笑,也摸摸他的手。两个人手互相摸了一会儿,贾君逸在也忍不住本能的冲动,朝她的脸上吻;曾丽芬只把头略偏,任他吻。
下一刻,贾君逸胆大了,便大胆吻,从脸勰吻到嘴唇,紧接着,两人就互相接吻,紧紧抱在一起。这时,贾君逸酒意正浓,酒气爆发,只要爽快就好,根本没有去考虑后果;而曾丽芬也喜欢享受这种从来没有接触到的快感。
原来,曾丽芬早就在等待这一刻。她是贾君逸的最好同事曾和盛的堂妹,在一中读高三,面临高考。为了有一个好的自修环境,前年下半年,堂哥曾和盛向领导说情,借他的隔壁的宿舍给曾丽芬住。这里距离一中又近,正是上课和自修的好地方。
曾丽芬跟贾君逸认识已经一年半,由于贾君逸与曾和盛是最要好的同事,两人又住得近,常来常往。有时,曾和盛多煮一两味菜,就叫贾君逸一起吃饭。他们三人亲如兄妹。平日里,贾君逸也确实把曾丽芬当成小妹妹。
可是这个小妹妹,已经十九岁了,对男女之事早就懂得,她见贾君逸长得一表人才,又会弹扬琴也能唱歌。晚饭后的半个小时,她常常被他的琴声所吸引。因为姑娘们大部分都爱唱歌,之所谓“姑娘生来爱唱歌,一唱就是一大箩”,多数的女孩子,对歌声、乐器声都有一种亲附力,都喜欢能弹琴,能唱歌的男人。
曾丽芬也是如此,虽然高考学习很紧张,压力也很大,然而,她有时还是劳逸结合,轻轻地哼上一两首歌。贾君逸的扬琴声、歌声,多次撩拨起她少女爱音乐的心。她在隔壁宿舍也跟着哼起来。
人,对一个人产生爱,一般地说,是从认识到熟悉,在从熟悉到亲近。亲近了,言谈举止的交流,爱意也就产生。只要是符合她(他)希望的基础条件,都会这样的。曾丽芬在默默之中爱上贾君逸,可是,她不敢暴露,不敢表现出来。
她想,我至今还是一个学生,正在准备高考,万一考不上,一切都免谈。如果能考上大学,还有追求贾君逸的机会。在她的心里深处,爱,深深地隐藏着。她好几次看到许丽玉来找贾君逸,还叫他弹扬琴,她妒忌死了。
还有那个长得像妖精一样的邱阿宁,更是使她忍无可忍......这个家伙看来年纪比我轻,怎么也来找贾君逸玩?真是下流胚!这个家伙肯定是不会读书的,整天涂涂摸摸,打扮的飘飘亮亮勾引男人的坏女孩......
妒忌归妒忌,可是,她曾丽芬没有办法,谁叫自己还是一个高中学生,还要拼命去高考。
去年冬至,她的堂哥曾和盛调回老家璞绥县去了,亲哥哥住在县城区中央,距此很远,再说,还剩下半年就高考,也就没有必要搬走了,反正也没有谁逼她搬走,那都是堂哥的人情。
她在这机关大院里,只有贾君逸最熟悉,最亲近了。两人晚饭后常聊几句,也在走廊上看山景,看花草树木。贾君逸弹扬琴时,她听一会儿,很是爽心。
讨厌的是,前不久那个叫许丽玉的,在我们未有吃饱时就来,还缠着贾君逸教她弹琴,害得曾丽芬不敢进他的宿舍。曾丽芬吐了一口唾液,心想,谁不知道那个女人心怀鬼胎,学琴是假,追求是真,哼!她还真会装。
她又想,不过,这个许丽玉,我曾丽芬还不会很怕,她长的不怎么样,一般一般嘛!按观察,贾君逸并不那么喜欢她,只是她自己一个巴掌乱拍——不响!
那个邱阿宁来时,曾丽芬就真的怕了。她想,这个妖精太美啦!生得水灵灵的,开口一笑百媚生。这是真正的能够夺取贾君逸的女人。英雄难过美人关,这是千古不变的定律,贾君逸必定也抵挡不住美女的诱惑!
他这个人啊,一看就知道是绝对喜欢美丽的女孩子,不是很美丽,恐怕很难入他的法眼。这个人眼高于顶,心大于天,听他平时跟堂哥说话,就可以猜得出贾君逸是一个雄心壮志的人。这样的男人,我喜欢!
可是,虽然他跟我这么熟悉,却从来没有见过他正眼看过我。是因为我不美丽,还是因为我还在读书?
这些事,平时曾丽芬都想过,她心里深处,真的爱上贾君逸。
这时,贾君逸主动摸了她的手,她够喜欢,够激动的,她也试着摸他。哇!很如触电一般,爽快!贾君逸竟然主动吻她,这长期盼望的一刻到了!
曾丽芬乖乖任凭贾君逸亲热。她终于尝到男人的味道,还是她希望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