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长风此刻的头脑已经乱成了一团。
京长风所想象的自己与艾尔肯、雷劈、小勇士们,还有童令姬、雅美等人重逢,在篝火旁把酒言欢的场面,根本没有出现,取而代之是眼前的这一片破败景象!所有人都不见了!难道是……
京长风迅速来到自己曾经住过的毡房前。此刻它已经被烧成了一团糟!
自己日思夜想的童令姬妹妹,艾尔肯兄弟,雷劈,大狼小狼,拉西……全都不见了!
京长风隐隐约约地意识到,自己的部落,一定发生了内部的叛乱,或者是外族的入侵事件。两种皆有可能。
如果是内部叛乱的话,那一定是赤星特部落的反叛。赤星特部落彻底打败了原野狼部落——这个可能性不是没有,但胜算不会很大。
毕竟,赤星特部落并不是一个能征善战的部落,他们的男人们没有好斗的习性;再说了,原野狼部落里,还有小勇士们,还艾尔肯,童令姬他们,是一定会拼命保护部落完整的;再说了,即使赤星特部落反叛成功,要回到自己曾经的赤星特城,也会将这里的财物等什么的带走,而且一定会十分从容,而不是这样的混乱不堪。
乳钵不是内部叛乱,那就是外族入侵。对于野狼部落来说,最有可能的敌人,就是金犬部落了。而金犬部落的酋长亚麻迭在自己离开这里的室友,曾经向天发誓,两族订立盟约,互不侵犯。这才过了多久,难道亚麻迭就变卦了不成?
要知道,金犬部落缺的是能打仗的男人啊!多年来在与野狼部落的战争中,金犬部落的男人往往是还没有长大成人,就被送上了战场,成为了草原的肥料和野狼的食物。而上一次与野狼部落的战争,虽然说并没有在金犬部落所在的地方进行战斗,但他们的男丁损失,也一定不小。
而野狼部落与赤星特的合并,迅速增添了一部分成年男子;而金全部落呢,则依然是男丁稀少,要不然怎么会派了拉西来示好呢?
如果不是金犬部落的偷袭,那还能够是谁做的呢?——
京长风想不明白,只好对色舞道:“对不起,我本来还想着,该如何把你介绍给他们呢……没想到……”
色舞道:“长风哥哥,也许……也许他们没有死,只是做了外族的俘虏呢?”
京长风情绪低沉:“但愿如此……”
色舞道:“我们到附近的部落打听一下,不就什么都明白了吗?”
京长风听了,如梦方醒:“对呀!与其在此胡乱猜测,还不如到周围的部落里找一找!”
于是两人骑着马,先到了金犬部落。京长风就自称“李三”,因为在经过大漠时,因为拉肚子而落后,和大家失散了;他给色舞取名为“乌色”,并说乌色是自己在途径沙漠时所救的一个女子。结果却误打误撞,来到了自己熟悉的金犬部落这里。
而作为酋长的巴德,并不疑心,而是很慷慨地设了酒宴,招待了他们。
在酒宴上,京长风装作不经意地问起了野狼部落的事情:“尊贵的酋长,这里的野狼部落,怎么变成了一片废墟了呢?记得前年来的时候,他们的罗多酋长还招待我们了呢!”
“看样子,李三兄弟,你还很年轻啊,怎么就能想到和我们草原部落做生意呢?”巴德并没有接着京长风的话茬说。
“哦,是这样的,我们的头儿,就是大商人褚真,酋长大人应该有所耳闻吧?”京长风觉得把褚真抬出来,正是时候。
“是吗?原来你们是褚真褚大人一起的?那就对了!褚真褚大人在我们绿野汗国,还有大漠汗国都是响当当的人物,谁不知道啊!失敬失敬!来,干杯!”
色舞想开口说什么,京长风阻止了她,接着说道:“那……酋长大人,这野狼部落,怎么就不见了呢?难道他们迁徙了吗?按理说,不应该啊!”
“哦……是这样!我……算了,既然事情已经这样了,我也就不瞒你们了!是我,我,巴德,把野狼部落给灭了!”
这句话如同利剑,直插京长风的心窝!从表情上看,色舞也是一脸惊愕!
京长风刚刚喝进口中的酒突然咽下,呛得他连连咳嗽!
“哟,慢点儿,李三小兄弟,不要紧吧?快喝口水!”巴德忙道。
京长风摆摆手,道:“不用,不用!——那……野狼部落的酋长罗多呢?还有他的公子罗舍其,这些人都哪儿去了?”
“哈哈,你知道得挺多嘛!都是褚真大人告诉你的吧?这个嘛……都死了!你们中原人,无法理解我们草原人的行事方式!这个说来话就长了——两位兄弟愿意听?”
“酋长就讲讲吧,我们很有兴趣听一听!”京长风忙道。
“那我可就讲了!……我们草原部落之间,经常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打仗。就拿我们金犬部落和他们野狼部落来说吧,这近两年来,光是你死我活的大仗,就打了三次,中间的小冲突啊,那就多得数不清了!”
“哦,这个,我们听褚真大人说过。褚真大人告诫我们,不要掺和草原部落之间的事情,我们只管做生意。不过,故事嘛,听一听无妨。——请酋长大接着讲!”
“是吗?这就对了,褚真褚大人考虑得周到啊。——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野狼部落被我们金犬部落打得只剩下女人了,那个什么罗多啊,罗舍其啊,就是在我们上上一任酋长的时候,罗多和罗舍其等人都被我们金犬部落所杀了。本来我们以为这一次,野狼部落应该就完蛋了,谁知道半路上杀出一个程咬金来——对了,接下来的这个人,据说还是褚真褚大人买来的俘虏呢!你知道吗?”
京长风心里想:“这个我太清楚不过了,不就是我自己吗?”但在表面上,他却笑着摇了摇头道:“褚大人做的这个买卖,我从来没有听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