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早餐的时候,禹寒便给秦浩江打电话,让他立即把迎娶车队给开过来,还有巴建东,把他能召集到的各种豪车全都开来,与此同时,杨蕊等人也在各自打电话召集车队,徐宣、任盈盈,张柔柔,这些妮子在上海可是很有身价的,随随便便叫来几十辆豪车那跟玩儿似的。
因为时间匆忙,所以禹寒也没功夫跟这些女人打情骂俏,贝妮塔和凯蒂看到满屋子的漂亮女人,除了震惊还是震惊,在她们的认知里,有钱有势的男人都会有很多女人,但是她们从来都没有听说过,竟然还有禹寒这样的猛人,这么多女人全都住在他家里,而且还都是未过门的,真是太狠了。
花芷香和苏倾城心中的忧虑一扫全无,如今看起来相当地欣喜,提心吊胆的日子总算是熬过去了,至于陈妍心,自从禹寒回来之后还一直没有机会跟他说句话呢,禹寒也就在打电话的时候看她两眼,仅此而已,不过陈妍心已经心满意足了,之前她跟苏倾城和花芷香一样,时时刻刻都在担心着禹寒的安危,如今看到他安然无恙地回来,心里面非常踏实。
看到禹寒家里其乐融融的样子,冰妍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她跟贝妮塔和凯蒂一样,同样是非常地震惊与困惑,实在是想不明白,禹寒到底是如何把她们都调较的如此乖巧,全都居住在一起,竟然还能如此融洽。
她们怎会知道,禹寒的这个家里有花芷香这个宝贝啊,掌握心神术的都是牛叉的存在。
“禹寒,我走了,祝你新婚愉快。”冰妍都没有跟禹寒打招呼,在她悄无声息地离开之后才神念传音道的别。
“我不送了。”禹寒回复道。
冰妍的心里非常伤感,她在埋怨禹寒,妈的,老娘走了,你就不会出来送送。
你只要敢出来送,那老娘就敢主动地献上香吻。
确切点来说是初吻,在洛杉矶的街头,禹寒是强吻,那属于亲,并不是接吻。
姜雪跑到禹寒跟前问道:“老公,我妈怎么还没回来啊,给她打电话也打不通。”
禹寒的心情本来非常好,但是被姜雪这么一问,直接蛋碎了,与此同时,苏倾城、花芷香、陈妍心也全都扭头看向禹寒。
禹寒牵强地笑了笑,伸手摸着姜雪的脑袋说道:“咱妈去外地出差,工作要紧,婚事是次要的。”
“老公结婚,老妈怎么能不参加呢,真是的。”姜雪埋怨道,感觉这件事情,老妈做的非常不对。
禹寒在她脸上亲了一口,然后说道:“没事的,我去楼上换衣服了啊。”
禹寒赶紧跑开,生怕姜雪问个没完没了,他的心里特别不是滋味,都不知道如何面对姜雪了。
王文娟虽然是被小梅残害的,但归根究底还是被禹寒害死的啊。
禹寒独自坐在床头抽烟解闷,花芷香推门进来了。
坐在禹寒的旁边,然后挽住他的胳膊,将脑袋靠在肩头,无比感伤地说道:“我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呢。”
“我福大命大,不会那么容易就死的,何况还有这么多娇妻,我舍不得死。”禹寒笑着说道。
“不管怎样,回来就好。”花芷香说道,也没有问禹寒具体的细节。
禹寒将烟头掐灭,然后将花芷香抱在腿上,看着她那张绝美的脸颊,禹寒的心里更是难受,花错死了,禹寒不知道如何跟花芷香解释,王文娟没法解释,花错也没法解释,面对姜雪和花芷香,禹寒愧疚万分。
但是早晚都要解释,纸包不住火,所以只能找个恰当的时间,对姜雪和花芷香坦白。
“你怎么了。”花芷香伸手抚摸着禹寒的脸,不禁问道。
“没事,我该换衣服了。”禹寒笑着说道,将花芷香放下,然后起身打开衣柜,拿出那套订做的黑色西服。
白衬衫,黑西服,黑皮鞋,花芷香给禹寒打上领带,往镜子前一站,真尼玛酷毙了。
“老公,你真帅。”花芷香忍不住称赞道。
“从来都没穿过西服,今天是第一次。”禹寒笑着说道,在花芷香的脸上亲了一口然后说道:“咱们下去吧。”
寒哥结婚可是上海滩的大事,秦浩江那批纨绔子弟全都要尽一份薄力,保时捷、法拉利、奥迪、路虎、奔驰、宝马、林肯、宾利、兰博基尼、玛莎拉蒂、劳斯莱斯、阿斯顿马丁各种豪车各种风骚。
秦浩江在前面开路,后面跟着足足269辆豪车。
上海滩的秦少,号召力可是非常巨大的,红二代、富二代、官二代这些圈子里,谁人不识秦少,认识的狐朋狗友简直就是太多太多了,禹寒之前就交代过,把能找来的车全都找来,越多越好,所以秦浩江就充分发挥他秦少的能量,短信群发:“我妹夫禹寒结婚,开着你们的豪车都给我到xx路上集合。”
这些人收到短信,怎敢马虎。
能够受邀参加禹寒的婚礼,这是一种无尚的荣耀。
加上秦浩江很早之前就交代过的朋友,南京的、苏州的、杭州的,再加上临时叫的,就直接组建了这支269辆豪车组成的强大车队。
紧随其后,巴建东和刘轩等人率领的车队也浩浩荡荡地杀来了。
巴建东可是道上混的大哥,禹寒虽然没有涉足**,但是**上的那些大哥,做梦都想巴结他,早就听说禹寒要跟秦司令的闺女结婚,那些**大哥们可以说是翘首以盼啊,不过他们都没有愚蠢到直接找禹寒套近乎,而是全都找巴建东阿谀奉承,巴建东也是提前就通知过各路枭雄,二月初三是寒哥的大喜之日,今天早上接到禹寒的电话,巴建东就赶紧给各路联系。
富二代的圈子毕竟是小规模,那些混黑的才是大规模。
在巴建东的带领下,上海滩各路枭雄,以及江浙一带的牛叉人物全都杀了过来。
足足1723辆车,其中又以奔驰宝马居多,毕竟混社团的,基本都喜欢这种调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