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常站在江州的城头,看着地平线上的日头慢慢升起来,一个红红火火的早晨就此开始了。
当时站在汴京码头上,那个京城让老常很是有些陌生,而近日的江州则更加陌生,这几乎是老常认为不应该出现在大宋的情景。
或许应该叫热情、或许又该叫狂热,也许是次序也许又是混乱。这就是目下老常所看到的。正如天才和疯子,有时候这两个截然不同的产物很难辨认。
在以往,大宋的城外很空乏,很灵气,那种旷野无人山明水秀的江南风情,是文青眼里的绝世珍宝。
然而现在老常在城头上看到,时间一到,紧靠着城墙仿佛摊大饼建设出来的社区,瞬间就人流涌动了起来,灰头土脸的百姓并不如同以往一样的懒散,已经开始了一天的混乱。
天地的宁静仿佛被打破,如诗如画的风情瞬间消失。只见背着儿子的汉子,带着小娃的妇女,都一起在渲染这幅明显有别《清明上河图》的画面。社区里各处高台上,都有人抬着扩音器在大喊,鼓舞人们的一天,还有些家伙在吹号打鼓什么的。
那个新成立的德1化县托儿所外围挤得水泄不通,人们纷纷把小屁孩送入托儿所之后,全家老小齐上阵,走入各自的作坊和工厂,便开始了生产。
各处的器械开始运转,最为丧心病狂的是冶金局的大烟囱又多了一根,滚滚浓烟开始冒了起来,哪还有什么如诗如画的南方风情哦。
这一切看在老常的眼睛里看来,好不好的暂时也说不上来。老常只是对此有些不习惯,还觉得高方平太过离经叛道。因为他几乎颠覆了一切。老常也没弄懂小高到底是天才还是疯子。
在以往,贫家的半大娃们需要送钱、需要求爹爹告奶奶的钻破了脑袋,才有铁匠愿意招收那些资质优良的娃去当学徒工,学徒没工资,有时候还要送东西给师父,于此情况下还不能获得真传,只是能掌握一些初级的手艺,以便将来可以做到“天干三年饿不死手艺人”。
是的,类似情况就是以往大宋苦人家庭的唯一出路。做闲汉或者土匪也是第二第三出路。
至于现在就猥琐了。这个以往出路少的群体,全部被高方平招收进入工厂强势调教,以往那些师傅们无法独立竞争了,也一起并入了工厂。
在工厂里的气氛就反过来了,大家争先恐后的把自己的绝活拿了出来,发誓要和其他组的人一较高下。大家都把技术绝活提交上去,期望得到采纳,然后获得奖金,获得升职,亦或是获得个奖状牌匾什么的东东。
老常并不知道江州目下这几十多万产业工人最终代表着什么。但是高方平的内心里非常清楚,他们就是帝国的火种。
等他们进一步熟练,技术经验进一步累积,江州产业模式进一步的完善成熟后。那个时候看高方平的政治气候了,若能登入青云全面掌权,那么现在这群江州的产业工人,正如当初在猪场和郓城调教出来的火种一样,一纸文书让“技术青年支援落后地区”,让他们扩散全国,偏地开花。
这虽然粗放,虽然激进,虽然会有很多随之而来的问题,却是从无到有的过程。那个时候大宋的工业化初形,也就基本算是完成了。以大宋的体量和人口基数,若能先于其他民族、完成初步工业化,领先一个量级的话,那就真的不要太猥琐了啊。
“常公啊。”也跟随在老常身边的一个提刑司官员,于高处看着目下地平线上的情景,好奇的道:“小高相公身家这么丰厚的人,他为什么还要搞这些?他能从中获得的似乎并未高于他做纨绔子弟,那为什么他总是要得罪人、他总看不惯任何一个人闲着晒太阳,他要把一切都搞得轰轰烈烈?要说他是奸商,这些人是他的雇工那便也合理,可惜他……并没有以高家的名誉成立作坊和商号,而是用的江州官府的名誉,他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常维从少年时候就觉得自己比其他人聪明,然而和高方平在一起的时候,总会让他有自己是个大棒槌的感觉。这就是奇怪之处。所以面临手下的提问,常维念着胡须想了许久,也不知道高方平这是为了什么。
思考少顷,常维才喃喃道:“兴许他没有目的,他只是想这么干,他的红颜知己说了,这是执念。有时候呢,官员都怕麻烦、怕改变固有的一切东西,但是有一种人他是例外的,就是有理念的人。之所以说这类人像疯子,皆因他不为君也不为民,就只为了理念,王安石是这样的人,小高他也是。”
“江州它真的会变得比以前更好吗?”麾下官员好奇的问道。
“会不会好老夫也不知,但我却知道,现在官府欠了几百万贯,每年需要支付的利息就是一个州一年的财政总和,真是什么时候出了问题,老夫也会被人吊路灯的。”常维惨笑道……
最近这阵子小迷糊没心没肺的,没地方去。
现在不同以往啦,已经没了城外那乱糟糟的大工地,也没有了小朋友们。于是小迷糊就真的迷失了方向。
托儿所目下是试运行,容量有限,所以年龄超标的小迷糊未能送进去。唯一照顾她的方琴现在很忙,没时间照顾她,所以尽管方琴极力的给小迷糊争取到了一间公屋,然而小迷糊在家闲不住,便出来自己找饭吃了。
目下形势和以往不同,整个社区里都没有人了,只有些做不动活计的老人留守了。施粥仍旧在进行着,但是地点变化了,对小孩的施粥在托儿所以及少年军学堂,对人们的施粥则在工厂内就地进行。
于是小迷糊就没有饭吃了。前阵子她是混进工厂里去领粥,人家也照样发放给她。但是因高方平视察纺织厂暴露的问题、批示了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于是孩子就进不去工厂了,会被门口的老头叫住“你你哪个单位的”。
于是小迷糊她就自己去找吃的。
鉴于以往小迷糊的爹乃是想造反的狠人,武林高手,有些绝活小迷糊也会,譬如她会扔石子。有时候能打到野鸡。当然成功率也不是很高,扔十次能打中三次,且三次中有两次虽然打中了,野鸡照样跑的比她还快的溜走了。
也就是说十次有一次,小迷糊能成功把野鸡打伤,跑的比她慢,于是就被小迷糊追上去捏着脖子、拖回家去吃了。
今个,小迷糊埋伏在她挑选的一处风水宝地躲藏着,没遇到野鸡,却遇到一只比她还迷糊的兔子。只见那个兔子一不小心撞在树桩上,晕了,小迷糊便跳出去,捏着野兔的耳朵带走了。
此外小迷糊还背着一小箩筐的竹子。进城的时候遇到一个酒家的肉贩子,目测了一下就买走了小迷糊的兔子。
然后又在西市上,遇到了在街上看表演的熊猫,小迷糊便把竹子给熊猫,获得了两文钱。熊猫有个特点是,它不论买多少东西都是支付两文钱,也没人和它计较。
小迷糊以为这是收货颇为丰富的一天,却是转眼好运到头,被梁红英率领的少女宪兵队捉到了。最终查问了一番,确认了是孤儿、还是江州户籍之后,就抓壮丁似的捉到少年军学堂去报名了。
编在了战斗部,归属二丫率领。原因是她会用暗器。
其实许多穷人家的孩子都想送去少年军的,无奈现在容量有限,以往小迷糊就去不了。不过此番因为是虎头玉送去的,大家也就开绿灯了,稀里糊涂的就办理了入学的手续。
小迷糊也不知道这算不算失去了自由,不过发现少年军食堂吃的比工厂里还好许多后,没心没肺的小迷糊,也就打算在少年军安家了。
小迷糊真的不知道江州好还是不好,但是她的的确确已经在江州安家。当时方琴阿姨说是带她回家,看来这里就是家了……
今个关七起的比野狗还早,亲自在江州纺织厂内,一处一处查看属于他的货物。
一批又一批的麻布送出来的时候,关七拿在手里查看,眼睛睁的比贼还大。
看来看去不是太满意,因为质量比他预想的要好些。
妈的关七其实不喜欢卖质量较好的东西,喜欢价格便宜,质量一般的东西。关七认为那是促进大家换代的一种方式,然而江州纺织厂说了,质量好的东西,会让他的渠道更为稳固。
关于厂里的人说的这点,关七当然是比谁都知道,他只是有点不习惯卖质量比较良心的东西而已。因为据关七所知,丝路上的业界良心商人们,现在基本上都死光了,活到现在的通常都是奸商恶鬼。
然后纺织厂也说了,这是经过测试后定型的流程操作,不要为难我们,现在质量想差也不容易呢。
于是只有先不管了,有得卖,总比没得卖要好。关七觉得现在除非是脑子有病的人,才会进东京去接受那些次品货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