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4 舔狗不好当
世上叫什么什么俊的男人很多,有的是真的俊,有的是假的俊。
有的是长得俊,有的是有才华,被称为青年才俊。
既然敢在北方,这个大宋的最大商品倾销市场搞东搞西、勾三搭四,不求是个智多近乎妖的老妖精,怎么着也得是个有两把刷子的青年才俊吧?
“哈哈哈哈,才俊不敢当,不过是愚者千虑必有一得罢了。”
山西路大同府,天祚帝的皇宫内,一个六七岁的小孩,穿着迷你版的大人衣服,彬彬有礼地拱手笑道。
天祚帝耶律延禧也随之呵呵一笑:“既然能得丞相举荐,阁下虽然年幼,才俊应该还是可以算得上的。
刚好,我大辽正是用人之际,求贤若渴之时。若阁下确有真才实学,高官厚禄不在话下。”
天祚帝的态度不可谓不好,身段不可谓不低。
一个着名的猎手,放下了心爱多年的狩猎,扮演起了周公,已经是难能可贵了。
却不想,这么一番很得体的话,居然引来了陈俊的再次大笑。
不是故作豪爽的大笑,也不是为了缓解尴尬的气氛的尬笑。那陈俊似乎听见了世间最最可笑的笑话一样,笑得前俯后仰,眼泪都流出来了,就差满地打滚了。
“朕的话,很好笑吗?”
天祚帝不是刘玄德,玩不了三顾茅厕的把戏。对这种小屁孩冒充狂生的套路,尤其不适应。
有话就说,有屁就放,有主意就出,没主意就滚蛋。
朕的江山易改,已经改变了很多回了,没时间没精力养活闲人。
如果你是金国派来羞辱我的,恭喜你,你已经成功了,可以去死了。
头号谋士加头号武将耶律大石不忍心看自己家的皇帝丢人现眼,急忙解释一下:“是臣的疏忽,未曾说清楚先生的身份。陛下,这就是大名鼎鼎的鬼谷子,当今唯一的圣人啊!”
说着,还不停地对天祚帝抛媚眼,意思是,这可是个大神,您赶紧低三下四一点,求求人家,说不定咱们就有救了呀!
精通汉语言文学的天祚帝,当然知道鬼谷子是谁,合纵连横的故事太有名,想不知道都难。
你要是告诉他,眼前这个小孩是某个具有大智慧的上师转世,他说不定就假装相信了。可你说,这是一千多年前的鬼谷子,那就未免太扯淡了。
你怎么不说,他是耶稣呢?
呃,天祚帝应该不认识耶稣,那不重要,大不了换一句:你怎么不说他是孔子呢?
要知道,鬼谷子和孔子的时代好像差得不远。
鬼谷子都有了,孔子还会远吗?
耶律大石也知道这话不太对,可又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一代目和四代目的区别,只能眼巴巴地看着陈俊。
意思很明显,我已经被你征服了,接下来就看你的本事,如何征服这个傲娇的男人了。
陈俊微微一笑,轻松地点点头,对天祚帝说道:“我不是鬼谷子,我也是鬼谷子,因为历代鬼谷一派的掌门人都叫鬼谷子。这么说,陛下明白了吗?”
天祚帝点点头,假装自己很明白,刚才的质疑不过是个小小的玩笑,并不是他真的没有一点点的科学常识。
人的名树的影,鬼谷子的威名不是谁都能扛得住的。
也许他未必能帮天祚帝重回巅峰,但把本就破败不堪、千疮百孔的辽国直接给祸害没了,人家还是有这个能力的。
无数史实和传说告诉天祚帝,这帮家伙惹不得。就算是不能为我所用,也万万不能得罪了。
别看陈俊只是个四代目,但就算是个小小的四代目,也不是耶律延禧这个随时可能亡国的辽主可以轻慢的。
天祚帝走下宝座,深深一礼:“圣人有以教我否?”
这个态度就可以了,起码像个向人请教的样子。
“辽主可知姜尚姜太公否?”
“可是兴周八百年的姜子牙?先贤遗风,至今尚余泽天下,朕岂能不知?”
“嗯。传闻文王见太公时,曾背着太公走了八百步,故有了周朝八百年国运。耶律延禧,你可愿意效仿否?”
文王老迈,只能背着姜子牙走八百步。要换成天祚帝,这辈子就背着姜子牙不放手了。一定一直背到天荒地老、海枯石烂。
不把周文王背的怀疑人生,就不算罢休。
“可是要朕,呃不,要我背着圣人走一段?”
天祚帝衡量了一下陈俊的体重,再暗暗呼吸感受一下自己的体质,觉得这个任务很简单。
朕与美人戏耍之时,也没少抱着走来走去,那可比背个小孩儿费力多了。
来吧,小宝贝儿!
“不用了不用了。”陈俊急忙摆手。
对天祚帝忽然迸发出的热情,陈俊有点不习惯,他也不愿意和别人过于亲密接触。
陈俊翘起脚,指着鞋底道:“我的鞋子脏了,我很不习惯。陛下,你看……”
天祚帝闻弦歌而知雅意:“大石,快给圣人擦……呃不,朕来擦,朕来擦。”说着,掏出一块丝巾,躬下身子,就要行动。
陈俊摇摇头,收回了脚:“我这双鞋,是我心爱之物,平常都不舍得让人碰一下。却不想为了到你这里来,踩上了牛粪。我心甚痛啊!”
你就是一双金鞋,又能值几个钱?
朕,有的是钱!
买!
“我这双鞋,可不是钱能买到的,世间仅此一双。脏了,可是实在太可惜了。”
天祚帝没辙了。
给钱买新的,你不要。想给你擦干净了,你不要。
你说,你到底要闹哪样啊?
“我听说,帝王的唾液可称之为龙涎,能够去除一切污秽。未知陛下能否用龙涎,帮在下清理一下鞋底呢?”
古人就是啰嗦,一个舔鞋底的事儿,被他们说的啰里啰嗦,连神话故事都整出来了。
放在后世,吃一口翔给一万都能把老马吃破产了。舔个鞋底,算个毛啊!
耶律延禧不是后人,是前人,是还要点碧莲的前人,还是个养尊处优了一辈子的前人。
衣服没有亲自穿过一件,饭没有亲自吃过一口,你让他给你舔鞋底?
天祚帝脸色红了又白,白了又青,青了又白,跟川剧变脸似的,煞是好看。
“我大漠苍狼的后人,绝不允许别人肆意羞辱。来人啊!把这个狂徒剁成肉酱。”
问:
要把一个有骨头有肉有筋有皮有毛的人剁成肉酱,总共需要几步?
第一步褪毛剥皮,第二步剔骨挑筋,第三步各种武器一起上,完成制作过程。
当然,所有的步骤都需要有个前提,把那个人给宰了。
要不然他踢你,呃不,咬你,也呃不,反正就是要反抗的啦!
较真的人,最讨厌的啦!
陈俊是个讲究人,从不做无谓的事情。
刀枪剑戟、斧钺钩叉袭来的时候,他连袖子都不带甩一下的。单就这一点来看,就比张三丰高明很多。
张三丰动不动就甩袖子,跟个戏曲里的旦角似的,就差嘤嘤嘤、嘤嘤嘤了。
根本没有任何动作,那些想要招呼陈俊的武器就都全部原路返回,回到原主人的手上,不,是身上。
一时捅人一时爽,临到自己头上才知道,特么的是真疼啊!
当然,由于一些重兵器的体积巨大,殃及了一些些还没来得及出手的池鱼,那就只有说一声抱歉了。
陈俊真道歉了:“对不住啊!我知道你们也想动手,就先提前把你们撂倒了,你们没意见吧?”
小人物能有什么意见呢?
就算有,您会听吗?
“你们不说话,我就当你们没意见了呀!”陈俊整衣理袖,向着吓得瑟瑟发抖的天祚帝深深一礼,“臣,陈俊,见过陛下!”
这……
你不是要杀了朕吗?
虽然朕杀你还没有成为事实,但你们这些世外高人不都是不允许别人冒犯的吗?
你突然这么有礼貌,朕的心里有点不习惯啊!
“我要辅佐的人,必须有勇有谋。陛下的谋略虽然差一些,但可以由我来补足。如果缺少了血气,那就谁也救不了了。
陛下勇气可嘉,实在是要比宋国赵氏强上许多。故此,臣真心实意愿意辅佐陛下,恢复我大辽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