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士郎不愧是与孔鹤麟相处的久。
他有什么想法,孔鹤麟能轻松看出来。
方士郎不好意思的挠挠头,呲牙道:“少爷,又被你看出来了。”
孔鹤麟边走边道:“有事就说,别吞吞吐吐,只要是在文政院的事,就没有我孔鹤麟办不到的。”
“大少爷,我自然知道你在文政院手眼通天,只是我想求您这事,还真不好办。”方士郎贼兮兮的道。
闻言,孔鹤麟眉头皱起:“你说什么?你是在质疑本我吗?说,到底什么事!”
方士郎急忙低下头:“少爷息怒,我想跟你说的是院长老爷给你找伴读书童一事。”
“哦,你说这事啊,找就找呗,来一个我揍一个,我看谁还敢来。”说着,孔鹤麟蹭了蹭鼻子。
方士郎眼珠子一转,借机说道:“少爷,我有一个好主意,可以解决伴读书童一事。”
孔鹤麟平日就喜欢舞刀弄枪,要不就是跟手下三大金刚搞一些过家家似的模拟战斗。
唯独不喜欢读书。
他爹给他找个伴读书童,实际上就是在自己身边安插一个眼线而已。
他孔鹤麟能让这种事情出现?
不可能!
“说,说说你的好主意,若真是好主意,本少爷就赏你,若不是,明日我就让你这个军师去打信河县!”孔鹤麟一本正经的道。
方士郎心里先是咯噔一下,之后鼓起勇气说道:“少爷,既然院长想给你找伴读书书童,那就让我当好了,我跟了你这么久,又了解你,如果我能当书童,不仅不会监督你读书,还能替你给院长交差,这不是两全其美的事嘛!”
孔鹤麟一听直撇嘴:“你说的轻巧,你知道我爹为了给我找书童做了多少准备吗?你想当我的书童,得我爹同意。”
闻言,方士郎十分得意的道:“少爷,我都打探清楚了,这次给你选伴读书童,院长老爷想在学贯考核选出一名童生,然后再从学贯学堂中选一名童生,最后从这两名童生中选出一人,做你的伴读书童……我觉得,既然要从学贯学堂里面选一个,那为何不选我呢,还有谁比我更适合你呀!大少爷!”方士郎嘿嘿一笑,有点猥琐。
听完他的一番话,孔鹤麟很惊讶:“行啊,看来你是早有准备啊!说吧,你想让我帮你做什么?”
孔鹤麟也想找个自己人当伴读书童,这样他会省去不少麻烦。
“大少爷今日若是能帮我问到明日院长老爷的考题,那我便有把握成为你书童!”方士郎拍着胸脯说道。
“还有吗?”
“还有就是要打探到何人与我竞争。”
“可以!我答应你,待会我就去找我爹。”孔鹤麟再次答应,还对他的想法大为赞赏,直接赏了方士郎一两碎银子,把身边剑心和龙魂两位“大将军”羡慕的眼睛通红。
“军师”太狗了!
气死人!
吃过午饭,李羡回到他的开蒙一号学堂。
“兄弟们,我明日就要去学贯学堂读书了,很高兴认识你们,日后若是有用得着我李羡的地方,尽管来找我,我能帮你们的会尽量会帮你。”李羡站在学堂前面,跟同窗们告别。
几个之前一直指望李羡答题解惑的童生满脸不舍,一个个的红着眼睛,这里就包括陈香和赵群林等人。
至于其他人,则对李羡没什么感觉,反而还有点嫉妒他。
这才半个月就考进学贯学堂了,这也太强了。
这都破记录了!
上一个最快考进学贯学堂的童生也用了一年的时间呢。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李羡一一安慰那些不舍得自己的童生,至于那些嫉妒自己的,他也没放在心上,毕竟他连人家叫啥都不知道。
爱咋嫉妒咋嫉妒吧!
当然了,这里还有一个人更不舍得李羡。
此人就是他的教书先生,萧学之。
虽然李羡考上学贯学堂,院长会给他不少赏钱,可对于爱诗如命的他来说,这些赏钱加起来都不如李羡一首诗句。
李羡那首登高,萧学之日日钻研,做梦都得看上两遍,为的就是有朝一日自己也写得出来。
“李羡啊,为师惭愧啊!你写的那首诗,我日日诵读,越读越觉得惊艳,我是写不出来了,等你去了学贯学堂,定要常回来看看,为师还要与你探讨一番!”萧学之看着李羡,越看越不舍。
“哎呦,先生,您太谦虚了,我那首诗只是即兴而作,不值一提,您若是想作,肯定比作的好。”
萧学之摸了摸李羡嫩嫩的脸蛋:“瞧你这小嘴长的,真是会说话,这样吧!为师也没什么能送你的,这是我珍藏多年的羊毫笔,价值足足二两银子呢!我一直都未舍得用,现在送你了。”
起初听他说是毛笔,李羡并不想要,可当萧学之说这笔二两银子之时,李羡眼前一亮,立刻动心。
要要要!为何不要!
“那就多谢先生馈赠了,为了不表示我对您额谢意,我也送您个礼物。”
萧学之一愣:“你有什么礼物想送我?”
李羡摸着下巴说道:“也没什么,我就是忽然想起,我之前所作的那首诗,好像尚未作完,还能接着作。”
“哦?来来来,随我到舍房来。”萧学之一听李羡又要作诗,吓的他急忙把李羡带走。
生怕这诗被其他童生听了去。
“不至于吧……我就在这说吧……”李羡有点无语。
“既然接着之前那首诗作的,那就得到我舍房去,正好我抄录下来。”
李羡摇摇头,看来只能看他去了。
别看这个萧学之是个老儒,实际上也是个喜好名利之辈。
单独把自己叫走,无非是害怕别人知道这诗是李羡作的。
罢了罢了,无所谓,我会的诗可多着呢。
我不作诗,我只是诗词的搬运工。
萧学之舍房内。
李羡看着他墙壁上悬挂的那半篇《登高》,又作出了下半篇。
两篇合二为一。
萧学之差点没激动的昏过去!
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鸟飞回。
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
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
艰难苦恨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杯。
这诗作的!堪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啊!
牛逼!
真是很难想象,李羡不过一个十岁的孩子,怎么会想到“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艰难苦恨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杯。”这样的有意境的诗句!
这种诗句,不经过几年社会的毒打,不可能写的出来。
而且,诗的上下两篇首尾呼应,以秋写人,以秋景抒悲情,诗句绵延不绝……
李羡小小年纪,心事就这么重吗?
他这十年,到底经历了什么啊……
萧学之很惊叹李羡的才华,同时也对这诗的作者有些怀疑。
可怀疑就是怀疑,他根本没证据!
毕竟杜甫没跟李羡一起穿越过来……
萧学之急忙把李羡的诗句抄下,心想自己这只笔不白送啊!
这波赚大发了!
以后我萧学之就靠这首诗装哔了,我看谁敢瞧不起我!
“李羡啊李羡,你这诗,作的太好了,我不禁想问一句,你小时候到底经历什么啊,如此有深度的诗,没点经历,是作不出来的。”
李羡想了想道:“其实也没经历什么,事到如今,我也不必瞒着您了,我摊牌了,我是天才!作诗这一块,我说第二,无人敢称第一!”
萧学之深吸一口气,忽然义正言辞的道:“我信!”
舍屋窗外,方士郎无意间听到了李羡的诗句,他一脸呆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