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灵的手术很顺利。
出院后,魏母也许是失去了儿子有些心灰意冷,最终决定带着两个孙女出国。
自始至终,顾群和刘茜都没有出面,对魏灵这个外孙女,丝毫不在意。
他们如今只有顾蓁一个女儿,经历了这场风波,顾群萌生了退意,将手里所有的资源和股份都留给了顾蓁。
只是年轻时因为应酬太多,烟酒不断,不到七十就得了肺癌。
刘茜身体倒好,只是迷上了打麻将,被顾蓁送到了她乡下老家,一个月只给打2000块生活费,起初反抗过,后来被撤了钟点工,就老实了不少。
顾蓁35岁的时候和宋奕去领了证,旅行结婚回来,才通知了亲朋好友。
同时也得知,赵晔出狱了。
赵晔来找顾蓁的时候,她刚刚提着大包小包到家。
赵家拔出萝卜带出泥,从赵父到赵晔的伯伯叔叔,全都落马,赵夫人也因为收受贿赂判刑,在监狱里服刑的时候,旧病复发,都没等到救治便死了。
赵晔可以说是举目无亲。
她思念女儿,只能来找顾蓁。
赵晔变化很大,整个人都没什么生机,仿佛看开了一切,又仿佛陷入了自我困境无法走出来。
顾蓁给了联系方式和地址,她道了谢便立即离开。
日子照旧过,就在顾蓁都快忘了这些人和事的时候,赵晔又打来了电话。
魏玥回到了她身边,如今靠着在监狱里学到的技术,赵晔在一家服装厂工作。
和魏灵不一样,魏玥是个很不错的孩子,也许是这场偏离剧情里,唯一的温暖。
赵晔还说,魏灵在国外并不怎么安分,年纪轻轻就染上了各种陋习。
本身就应该好好注意身体的人,却不珍惜生活,早晚会出事。
顾蓁听后也只是一笑,魏灵是需要人时时刻刻盯着才能勉强步入正途的孩子,没了爹娘,奶奶年纪也大,能活到现在已经是命好。
不过这和她都没什么关系了。
顾蓁挂了电话,和宋奕相视一笑。
余生,她只需要好好享受就可以了。
(完)
......
“蓁儿,你我这样私逃,终究不像话,这一路我思前想后,觉得不如回京城去,坦白一切,兴许柳暗花明又一村也未可知。”
顾蓁眼眸动了动,先映入眼帘的是劈啪作响的几根木棍,火苗照在人脸上,她看不清对面男子的神色。
但还是不动声色地眨眨眼,一副困惑的模样。
刘仁皱皱眉,他给顾蓁当了数年的夫子,虽然早就习惯了她有些笨拙的脑子,但一当她露出疑惑不解的模样,刘仁就烦。
怎么教也教不会。
实在是笨。
“我的意思是,蓁儿回去与皇......与父母兄长坦言,你我二人情投意合,早已私定终身,你非完璧,不能另嫁他人,你父亲这么疼爱你,兴许就同意了你我婚事,咱们何必要逃呢?”
顾蓁挑了挑眉,她的记忆里,可没有原主已非完璧这回事儿,这个叫刘仁的男人,是原主夫子兼情郎,能说出这种话来,可见不是个好人。
她正要反驳几句就准备接收剧情,就听到外面一阵马蹄声,这破庙堪堪能遮住风雪,屋外狂风大作,卷起漫天雪花,过往行人恐怕是想进来躲避。
顾蓁抬了抬眼,借着火光看清了来人,三个高大男子,皆穿着朴素,但看气质和眼神,绝不是一般的老百姓,他们警惕心很高,进来一看到有人,立即就握住了腰间的佩刀。
绝对是练家子,而且说不定手上还有人命。
顾蓁立即闭上了嘴。
为首男子年纪不过十七八岁,宽肩蜂腰,个子极高,剑眉凤目,自带一股凛然之气,但唇薄又淡化了这丝正气,眼尾的痣随着他的视线微微跳动,多了几分邪和坏。
正邪在他身上融合得极为完美。
身后两名男子就平平无奇了些,跟在后面不住打量顾蓁和刘仁。
这偏僻的山神庙里,怎么有个如花似玉的小姑娘,精致得像画中人,虽看起来有些狼狈邋遢,但那双眼眸清澈无比,纯净得好似一汪湖水。
三人不是好色之徒,就是有点奇怪,他们夜狼山,可没听说过还有这么一号人。
不过出门在外,都是朋友,为首的男子朝他们一拱手,正要自报家门,就见那文弱如书生的男人突然嫌弃地皱起了眉头。
大燕朝重文轻武,刘仁这等自命不凡的清高文人,最不喜欢打打杀杀的武将。
虽然这三人不像朝廷官员,但肯定也是什么好打好杀的贩夫走卒或是地痞流氓,刘仁不屑与他们结交,甚至不愿待在同一片屋檐下。
刘仁面色不虞:“几位可曾听说过先来后到?这山神庙小,能遮风挡雨之处不过片瓦,你们挤进来,我和......我和我娘子去哪歇息?”
他话音刚落,不仅三个男子板起了脸,就连顾蓁也非常不赞同地看向刘仁。
“夫子慎言,本小姐可不是你娘子,”顾蓁主动站起来,指了指她身侧一处空地,“这山神庙再来几个如诸位一般的英雄好汉,想必也是住得下的,若不嫌弃,还请过来烤烤火吧。”
她爽朗大方,瞬间取得了三位男子好感。
刘仁平日里训斥顾蓁早已成习惯,见状立即表示不满:“蓁儿!简直不成体统!你是......你是闺阁小姐,他们一群莽夫,怎可挨着你坐!我所着《闺诫》,难不成你忘了?”
《闺诫》是刘仁呕心沥血之作,里面条条框框,列了数十条闺中女子该做不该做的事。
顾蓁脑子里回忆了一下,其中就有一条,为女子者,不可与外男多言,要时刻注重言谈举止,若忍不住多说了几句,就该羞愧死才行。
可真是糟粕。
顾蓁冷冷看了他一眼:“放肆!本小姐说话,也有你插嘴的份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