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珍卿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
既然上天给了她一次重来的机会,那么这次她一定要好好保护自己和自己的人,绝不能再让那些人再次欺负到自己头上。
想起那群人的恶毒,刘珍卿再次紧紧握起拳头,眼中闪烁着刺骨的恨意。
而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一阵阵说话声。
刘珍卿皱了皱眉,仔细一听,发现声音好像是自己的乳母李妈妈的,她心中一沉,顿时想起了自己上辈子刚刚嫁过去的时候,那个丧尽天良的老虔婆是如何整治自己这苦命的乳母。
又联想到自己嫁进胡家门的那一天,胡家又是让自己披着红盖头,跨火盆,去那什么晦气,又让那几个小虔婆妯娌,给自己下马威,让自己吃尽苦头。刘珍卿不禁咬牙切齿起来。
此时的她,像是入了魔障一般,双拳紧握,指甲深深地陷入掌心都不自知。
直到手心里留下一道道血痕,刘珍卿才突然恢复神智。
刘珍卿喃喃自语道:“这辈子,我不会让自己,还有我身边的人受辱了。”
话音刚落,一身蓝布衣裳的李妈妈,就大踏步走了进来。
李妈妈见刘珍卿睡眼惺忪,她当时就打趣道:“哎呦,我的小祖宗啊,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在睡呢?”
看见刘珍卿对着自己无意识撅嘴,撒娇,李妈妈就拿起手里的帕子,差点笑了出来。
之后,她直言直语道:“卿姐儿,关于你的婚事,我刚才跟玛瑙说了一下,我越是往下说,我就越是替你担心了。”
刘珍卿此时不复刚才的面目狰狞。
她顺着李妈妈拉自己手的力道,从床上下来,坐在了桌旁。
她满脸稚气和天真,撅嘴埋怨道:“妈妈,就我那个婚事,有什么好说的?”
“现在府上的奴才们都知道了,我要嫁的是一户大字不识的乡下人!”
“而且,我还听到有人还说了,我要嫁的那个男人,长得特别凶,还杀人如麻。嫁进那样的人家,一辈子都要完了。”
李妈妈看着她娥眉微蹙的模样,当即心疼不已。
“呜呜呜,我的好闺女,这事儿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一直寻思着,你出嫁那天,咱们把婚礼办的更气派一点,好镇住他们那群乡下人,不让他们生出胆子乱来呢。”
“卿姐儿,我已经跟老爷说了,你出嫁那天,我会陪着一起嫁过去。老爷给你的那六十抬嫁妆,公中早就备好。另外,老爷还说了,等到了胡家,咱们能留十个丫头,十二个仆人。以及一匹马,和三头驴。”
听到自己父亲的安排,刘珍卿不由得有些晃神。
她一直都知道,自己的父亲是疼爱着自己的。
父亲如果没把心思放在自己身上,他就不会给她那么多陪嫁,更不会给她留那么多下人。
刘珍卿不是不知轻重,也不是不知感恩的人。
想到八年后,父亲会受大伯一家的牵累而枉死,刘珍卿就咬住下唇,暗地里发誓,这辈子,自己一定要救下他。
李妈妈观察到,刘珍卿似乎有心事了,便走了过去,想要转移她的注意力。
于是,她叫上玛瑙一起,将刘珍卿身上那件略显素净的衣服脱下。
给刘珍卿换上了一件浅紫色的华丽广袖长裙。
这件裙子的领口设计得非常别致,如同一朵盛开的鲜花,绣满了精美的花纹,让刘珍卿看起来更加端庄典雅,也更显大家闺秀的风范。
李妈妈轻轻解开刘珍卿松松绑着的头发,如同解开一匹柔软的绸缎,然后将其挽成一个优雅的云顶髻。
李妈妈从玛瑙手里接过一只缠丝琉璃玉蝶流苏后,又小心翼翼地插入刘珍卿的发髻之中。
之后,李妈妈接过玛瑙递上来的铜镜,放在刘珍卿面前,让她左右看了一番。
镜子里的刘珍卿看起来端庄高贵,很有大家风范。
发髻两边的流苏和耳坠随着她的动作轻微的晃动,发出清脆的声响。
李妈妈见她美若天仙,她忍不住连声赞扬道:“还是我家卿姐儿美啊!”
“就这么美的长相,再加上卿姐儿贵重的人品,嫁给什么王爷也是合适的。”
刘珍卿见李妈妈,一张脸笑的像花一样,对自己有这么高的期许,她心里惭愧又感动。
对自己这么好的乳母,她当日却没有保护好她。竟然让她受辱而死……
想到这,她心里当即一痛。
但很快,她恢复得体的浅笑,对着李妈妈说道:“妈妈,我想好了,咱们嫁到胡家后,留十几个男仆,还是有些不妥,让他们帮咱们做点事也不方便。不然这样。咱们干脆自己花点钱,采买几个太监好了?”
“太监们长得清秀,如果让他们穿上女人的衣物,看上去就特别像女人了。而且,个子和力气还比一般的男人大。适合出入后宅。到时候,我们若是想托付他们办事,也名正言顺,不用担心被人捉奸。”
李妈妈听了,亲热的拉住她的手,面带嗔怪的看着她。
“好好好,那咱们明儿个,就先请示了老爷,让管家帮咱们多多采买几个太监。”
说完,她还一脸无奈的感叹:“现在咱京城里周边一些个县城,已经有不少穷苦人家,亲自操刀把自己几岁大的儿子阉了,就为了把他们送进皇宫里挣个好前程,从而提携全家甚至全族。”
“可皇宫里的采买太监,每年秋天又只要那么百八十个的。这样一来,好多私自阉割自己儿子的穷苦人家,只得在京城把那些孩子卖了,挣点路费好回家。”
听到这话,刘珍卿眼里快速闪过一丝不明。
接着,刘珍卿立马想到自己进了胡家后的经历,尤其是那个混乱荒唐的洞房花烛夜,让她不由自主地紧张起来。
她双手死死握住,连鼻尖都开始冒汗。
她心中暗道:“不行!我绝不能跟那头黑熊同房!”
那么大的块头,每次压在她身上,她都会生出一种强烈的感觉。
那种感觉就像是在告诉她,她活不过明天一样。
每当想起要与那头野兽一样的男人,共度所谓的洞房花烛夜,刘珍卿的身体便不受控制地颤抖着,内心充满了恐惧和抗拒。
她必须提前做好准备。
把那个洞房花烛夜避开。
或者想点办法迷晕那头野兽,又或者找个人替代自己。
……
刘珍卿想着想着,她又不由得想到自己嫁过去的八年后,自己被老虔婆和那个恶毒的小姑子灌下迷药的那个夜晚。
刘珍卿又下意识低下了头,看了看自己的脚。
自己那天夜里没能逃脱她们的魔掌,全是自己这双小脚的缘故!
京城这一带,自古以来,文人骚客大行其道。
由于不少读书人喜欢稚女裹小脚,裹成三寸金莲。因此上行下效,从京城到边境,已经有不少小姑娘被家里人裹了小脚。
刘珍卿五岁大时,就被她父亲送来的教养嬷嬷裹了脚。
裹脚十来年,她现在穿的鞋子都是小而且尖的三寸金莲。
就这标标准准的三寸金莲,如果是嫁给有底蕴的文臣家,她或许能得到自己丈夫的喜欢和珍惜。
但是,她要嫁的那个低品级的粗鲁武官,是个地地道道的粗人!
他根本就不懂三寸金莲的美,也不懂得欣赏她走路时,扶风弱柳的姿态。
她婆婆和妯娌们更是嫌弃她裹的脚太小,都不好走路干活。
想起自己嫁过去后,被公婆嫌弃脚太小,身子站不直,刘珍卿就强忍着不适,慢慢地解开鞋带,脱下了鞋子。
看到裹脚布确实勒得她的脚变形,甚至有些地方还渗出了血迹。刘珍卿咬着牙,努力解开那些布条。
李妈妈见刘珍卿给小脚松绑,她十分不理解。
因为她从小也是裹了小脚的。
女人长着一双三寸金莲多好看啊!
大脚的女人会被世人歧视嘲笑的。
实在是憋不住,李妈妈就问了刘珍卿:“卿姐儿,你这是要做什么?”
刘珍卿此时把所有的布条都解了下来。
她看着自己那伤痕累累的三寸金莲,她忍不住泪流满面。
“妈妈,我突然不想裹小脚了!”
“我都要嫁进没什么钱的穷苦人家了,我那对公婆和妯娌啥的,肯定会逼着我下地干活的。”
听到这话,李妈妈本能的说了一句不可能。
但是很快,她立马想到自己当年,明明也裹了一双世人眼里的极品三寸金莲了,可自己的丈夫还不是一样不懂得珍惜自己!
他每次缺钱花了,不照样把她抱出去,坐在大街上后,往她头顶上插一根草标,让她各种卖。
她那个阴损缺德的丈夫还说了,随便摸一摸,一文钱。碰一碰,两文钱。
如果想脱了衣,去草丛里,他可以帮他们守着,只需要事前给他五文钱。
想到自己当年乖顺听话,乖巧老实,还是村里公认的贤惠媳妇儿,丈夫说不珍惜就不珍惜,李妈妈突然就红了眼睛感叹道:“呜呜呜呜,卿姐儿,说到底,还是咱们命苦!嫁不到适合咱们的好男人。”
“如果老爷能改主意就好了。”
“你跟十一小姐换婚。你嫁给通判家那个考上秀才的公子,她替你嫁给姓胡的那个粗人!”
刘珍卿听到这话,不由得笑了。
“妈妈,不行的。要是被胡家发现这事儿了,妹妹就活不成了。”
“或许这样说,妹妹在替我嫁到胡家的那个洞房花烛夜,她就因为承受不住,流血而死。”
“……”李妈妈看到刘珍卿脸上冷冷的笑,而且这笑容越看越诡异,她不由得打了一个哆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