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一声。”他卑微颤声祈求,闭上双眼。
请让他记住最后一次,拥有这么温暖的瞬间。
手自然垂在床边,林秀一双淡漠的眸子望着隔断,没有叫,而是蓦然沉声问:“信,是你送的。”
不是疑问句,而是陈述句。
就在远处的茶几上,还摆着身边男人的信息资料,坎坷到令人所不能想象。
此刻看起来这般柔顺的男人,把消息通过几个人手,告诉自己,心思玲珑。
话音刚落,腰间的手臂一僵,没有作声。
林秀也没在意,转而继续淡淡问:“你愿意随我回海市吗?我会护着你。”
什么?
腰间的手臂明显在颤抖,男人金色卷发下的瞳孔一震。
淡淡的一句话,对他来讲却犹如地震海啸,让人恨不得死在其中。
带他回去、护着他....
男人向来精明妖异的眉眼变得失神,怔怔的一动不动。
还,真是新奇的话,也是无数人说过的...空话!
年少时,他挣扎在别处,不知多少人说要带他离开;到了港区后,又有多少人让他乖乖的,便带他走,到最后也只是哄他的情话。
兜兜转转绕不出去这个圈子,也做好烂死的准备。
港区名流,他不知知道多少人的秘辛,那些人又怎么能放任他逃离呢?
苦笑一声,男人努力压下内心所有希冀,垂下眸子低低道:“庄家,我年纪大了,不想流离。”
话一经出口,他神色变得慌乱。
说错 话了....
明明,是想拒绝的,为何说出的意思大相径庭,就好像委屈的想要保证一般。
她一定会发怒吧?
不、或许不会,他立刻否定这个可能。
大概会像年少时哄着他的人一般,说出好,等我来接你,然后再也不来,当自己是个玩意吧....
呵,他本就是玩意吧!
男人自嘲一笑,眉眼拼命的平和下去,侧颜在灯光下下颚紧绷,青色的血管在失去血色的面皮下依稀可见。
林秀明了,听出了他的忐忑,听出了他的不安。一个烟圈从她微红的唇瓣吐出。
“我只问你,想还是不想,只管回答我。”
还真是个敏感的人儿啊,蒙上了一层雾,犹犹又豫豫。
也是,知道盛家内部事宜的人,又怎么会好留呢。
但....这已经是她的男人!
况且,他会是个不错的帮手。
男人抬头,忍住想要破口而出的想,思索着该怎么回答。
林秀也不急,静静等着,直到一支烟了尽,肩膀上一沉,腰再次被紧紧搂住,滚烫的泪水灼烫了她的皮肤。
“想.....”
一个想字,蕴含万千思绪;也蕴含破土而出的决心。
他想叫朝朝,想留在这个看起来心软的女人身边,想要逃离之前的无边地狱。
纵使输了、纵使万劫不复,也甘愿了。
林秀眸中一颤,把烟扔进烟灰缸中,转过身看着鼻尖、眼尾大片红晕的男人,伸手擦干对方脸颊上的泪水。
“怎么这么爱哭呢!”她轻轻一叹:“你叫什么名字?”
她知道他不叫朝朝,初见那日他想和她说的是其他名字吧。
“我不叫铃铛,既跟着庄家、庄家给我起一个名字吧!”男人怔松望着面前的人儿。
林秀想到他的资料,了然轻声:“那便叫朝朝吧,取自《离骚》中朝发韧于苍悟兮,夕阳至于县圃、望你命有灾祸、意志也永不妥协。”
这也是她对他的安排。
这样的男人,该从黑暗中走出。
朝朝、朝朝。
男人眼神一亮,嘴里不断轻喃这两个字,片刻眼眶蓦地湿了:“好,叫朝朝。”
从今以后,他有名字了。
不叫什么铃铛、糟糕、贱货,是个很美好的名字。
【朝朝】
白皙的脸染上薄红,他露出一个巧笑,语调轻扬:“庄家,叫我一声可好。”
“朝朝。”
“庄家。”
“朝朝。”
林秀耐着性子,低头看着跪坐在床上揽着他的男人,手悬浮在上方,而后轻轻揉上白金色柔软的卷发。
半晌,她轻轻一叹:“身上的东西都卸了吧,我没有特殊的癖好。”
“好。”
快被泪水淹没了,林秀苦笑一声,等待怀中的人平复情绪。
而且,需要平复思绪的人,又何止他一个呢?
许久,朝朝抬头,以往死寂妖媚的眉眼带了几分艳色,毫不犹豫低低开口:“庄家,盛楚轩在找陈永志。”
“继续。”林秀眸光变得深邃。
“陈永志原是盛楚轩手下的人,但手中掌握无数财团和羯会高层的‘证据’,也因为这些证据混的如鱼得水,会长找到儿子后,内斗严重,两派都在找他,现在他躲了起来不见踪影。”
朝朝把自己知道的全盘托出。
混迹那么多年,那些大人物谈话从不避着他,认为他随手可‘处死’。
事实,也的确是这样....
所以他从不说,嘴巴严实才能存活。
可如今这些秘密,不必藏了,有了更好的去处....
原来如此,怪不得会疲惫,争端之际,盛楚轩把柄被人捏着呢!
林秀略一思索,便都串联起来。
看着面前的男人,她伸出手触摸上对方温热的耳朵,带来阵阵冰凉,微微勾唇:“为何要送信,为何要说呢,不怕我转头卖你吗?”
朝朝手骤然捏紧,而后露出一个苍白的笑容。
“您不会。”他肯定。
至少,那个冰凉的夜晚,初次见面的女孩不会卖他....
若是卖了,便当他这次赌错了吧,全部身家、换的挫骨扬灰的结局....
可怜兮兮。
心蓦然软了一块,林秀冷硬的眸光变得柔软:“你很聪明。”
朝朝抬头,笑容间媚态横生,格外吸引人。
她说的都是真的,会护着他...
笑着执起林秀的手放在自己的脸颊上,男人注视着面前的少女,眸光郑重。
“庄家,我会成为您最得力的鹰犬,为您所驱。”
鹰犬:藏在暗处,任人驱使,利用齿牙撕开口子,为主人带来利益与光亮。
他无疑是聪明的,从林秀说信件到后来取得名字,再到现在的试探,无一不证明林秀现阶段不是让他当一个‘宠物’,是希望他能在港区的风云中,做那个提供消息的有用之人。
他知道,做成了自己或许可以得到很丰厚的报酬,到了海市好好生活,但他不想,不想离开这个赐予自己名字的女人。
想要人生换一个活法;想,留在她身边.....
所以,他把陈永志的消息透露出去,主动请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