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清眼前摆着两样东西。
一件沾着斑驳血迹的女子罗衫,一块卷着银镯的纱袖。
前者便是他从投石岗所拾的死婴身上所裹衣衫,后者便是从白玉蔷身上拽下来的那点东西了。慧清的行囊从来清清楚楚,除了换洗衣物和盘缠以外就是经书,这两样东西实在格格不入又不宜丢弃。眼看着要启程赴京,他今日清点行囊,重新翻出了这两样东西,心下五味杂陈。
那件罗衫曾包裹着死婴滚在地上,脏污得有些不像样,被慧清用一块布包了起来。相比之下,白玉蔷那一截纱袖干净得不像话,上头压着的两只银镯也洁净得熠熠生辉。
这始终是女子物品,慧清哪怕看得久一些,都觉得自己破戒。然而那种总觉得哪里不对的直觉,还是迫使他仔细端详下去。
袖子倒是平平无奇的衣袖,充其量料子好一些,让他感到困惑的是那双银镯。扁条的镯子,打得很薄,印着浮凸花纹,收得很窄。
很窄。
慧清忽然明白了那种怪异感源自何处——这镯子的圈口太小了,戴在白玉蔷这样的成年女子手上,哪怕是在手腕最细的部位,想必也会贴得严丝合缝。慧清回忆自己抓住白玉蔷手腕时的情景,手下的触感,也是第一时间告诉他自己抓到的是手镯一类的饰物,而且如今回忆起来,也分明是紧贴着肌肤。白玉蔷那一双手是常人粗细。
而依照她金蝉脱壳时的手感,这双镯子该是比她手腕大上一圈才对。慧清彼时抓握住整圈手镯,也可以确定其上不曾有任何卡扣开合,想要用如此贴肉的一双镯子施展金蝉脱壳之法,那想必是一种极为精妙的功夫。慧清深觉自己小瞧了她。
白玉蔷、包括黑市那边,自从他挖出沈青潭遗体后,并没有再出现,像是知道他不肯接受真正意义上的合作一般,而苏细薇也像是和黑市断开联系了一般,连自己该去何处都没有着落。
慧清原本想找个地方,暂时安置她,然而苏细薇发了好一阵的呆以后,忽然兴奋了起来。
“或许、或许…”她紧张得咽了咽,“或许这就是他们践行承诺的方式…不再理会我,意思就是我自由了,我想去哪里都可以。”
慧清皱皱眉头,对这种安排不太确准也不认同,并且直觉哪里不太妥当。然而苏细薇彼时已经切实地激动起来,长久的禁锢和忧惧,让她一旦嗅到自由的气息,便觉得每一根头发丝都躁了起来,但随之而来的就是次次出逃次次被捉回的恐惧所遗留下的血冷。
她这般神智恍惚的样子,慧清实在善于应对,他想了片刻,也无法从脑子里搜罗出半点安慰说辞,最终只道:“这样吧,我还是先找个地方让你住下来,再等几日。如果此事了结,他们仍旧没有联系你的意思,你再走。”
“可是…”
苏细薇发起呆来,这个“可是”后面跟着的话,她也不继续说,双眼直愣愣地看着前方的不知何处,双手无意识地绞着衣服——据慧清的观察,她一紧张或是这样失神的时刻,手里就喜欢绞点什么东西,衣服或者自己的手指都行,不知究竟是习惯还是极度崩溃之下下意识的反应。总之到了这个程度看起来都很不正常,让人担忧。
慧清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便也只能不说话。过了好一会儿,苏细薇像是才回过神来似的,把“可是”后面的内容接上了。
“我再不回去,只怕他要以为我跑掉了……”
“他”?慧清皱眉,没想太多便下意识追问道:“他是谁?”
然而,话才一出口,他就想起来了。苏细薇曾经说过,她被抄家卖入教坊司后是被人赎出来做外室的,这个“他”只怕说的就是那个为她赎身的人,只是苏细薇看起来不过十四五岁,又身材纤弱,总让人无法把她和“有夫之妇”四个字联系起来。
那这事也确实不好办,好端端的外室忽然不见,有心人都会觉得是跑了,很少有人想到受害这一层。但此时贸然让她离开,也确实并不妥当,慧清安慰道:“噢,我晓得了。不妨事,你是忽然消失,连行囊都未曾打点,他若有心,一定会发现你是遭遇不测,一定会谅解的。”
这话他自己说得都有几分心虚,然而苏细薇却全然相信了似的,眼里亮起些希冀的光来。她如今其实并不需要什么证明,只是想要有人给她一个确切的依靠,哪怕只是一句话都可以,似乎只要这样,哪怕失败了,自己也不必背负大部分痛苦一样。慧清这句来之无心的安抚正是她急需的。
慧清自然不理解个中的意味,他只知道苏细薇暂时像是被安抚下来了。他叹口气,去把自己这间屋子的相邻半爿也租了下来,让苏细薇暂作栖身之所。而后,他就开始专心忙碌自己的事。
要指认苏令瑜身份为伪,那自然要把真的沈青潭找出来,那具尸身便非动不可。好在立案只需要一些足以指向疑点的证据,慧清最终决定起出沈青潭的遗骸作为物证之一。这段时日以来经过叶三和陈皮的运作,从晋阳到交城,并州官府内留存的一切关于沈青潭的文书都调用了出来,两厢比对,虽不能证明苏令瑜是假的,却可以通过仵作来证明那具尸体确有可能是沈青潭。
这个结果一出来,虽还不至于成为铁证,却足以在衙门内引起重视。慧清调派了人手前往沈青潭坟墓周围访调,问取证词的过程出奇顺利,周围的村民虽然不知道这座坟里埋的是谁,却都能在官差形容完沈青潭的外貌和行迹以后说出当时他是与人相伴而行,而他身边的那个人,便是个跟他年龄相仿、身形相近的年轻人,也是一番读书人打扮。
当看见苏令瑜的画像,其中也有人敢说这就是当日那个和沈青潭同行的年轻人。
这下,便算是人证物证俱在了,案子正式立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