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明非站在芬格尔的伞下,伞是倾斜的,芬格尔的一半肩头已经全部淋湿了。
雨点敲在水泊里,森林将整座圣约沙法教堂都包围了起来,这里坐落于密歇根湖西岸,平日里人迹罕至,只有一位年迈神父一直在打理着教堂的事务,教堂规模不算大,属于秘党名下的零碎资产。
象牙黄的大理石墙和铁灰色的穹顶在雨幕中显得肃穆而静谧,最顶上的白色十字架隐隐约约。
“不进去吗?”芬格尔拍了拍路明非的后背。
“我想在这站一会儿,就一会儿。”路明非嗯了一声。
校董和元老们陆陆续续抵达,围在了凯撒的身边。有些面孔路明非也见过,在那场审判他的会议上,只不过少了贝奥武夫。
说来也奇怪,会议结束过后学院就爆发了袭击。失去了贝奥武夫的推动,剩余的高层对于路明非的处置似乎又开始摇摆起来,听芬格尔说,貌似在葬礼之后会再次召开关于他的会议,EVA把校长先前的手稿交了出来,上面有和他相关的话。
神父敲响了教堂的钟声,这意味着葬礼开始了。
黑色的棺椁放置在教堂的正中央,周围摆满了花圈,管风琴演奏起绵长的乐曲,成排的白烛被逐一点亮,黑白相片躺在温暖的烛海中,相片里是一位老人,白发梳得整齐,一身定制西装,嘴角噙笑,胸口别着玫瑰。
岁月在他的脸上留下深刻的印记,但那双银灰色的眼眸中始终跳荡着光,神态像一头年轻的狮子——希尔伯特·让·昂热。
所有人都穿着黑色的衣服,在这场规模极小的葬礼上,他们拿出了应有的沉痛。
昂热或许不是一位好的合作伙伴,但不得不承认他是一位极具魄力的领袖,没有他,秘党的事业至少会倒退50年。在行事手段上,老家伙确偏激,只要是这个老家伙决定的事情,谁都无法更改,但领袖必备的品质之一便是铁血手腕,希尔伯特·让·昂热完美地诠释了这点,这使得这么多年来,秘党内外,昂热竖敌无数,然而有多少人恨昂热,就有多少人爱着这个老家伙。毕竟抛去公众形象,老家伙自诩仅剩的优点就是英俊了,温文尔雅的西装暴徒、风流潇洒的英国绅士。
如果你愿意喊他一声校长,或许他真得有可能会在你性命攸关之际握着暴怒和贪婪从天而降。
针叶林沙沙作响,密歇根湖与天空一样暗沉,冷风推着细浪冲上沙岸,留下一地白色的浪花碎沫。
神父从口袋里取出玳瑁框老花镜,挽起泛白的棉织长袖,他蘸着口水翻开经书开始祷告和悼念。
“天父,一切安慰和希望的赐予者。”
“在我们的泪水和失落的重压中,我们停下脚步,向你敞开心扉。你征服了坟墓,在我们最黑暗的夜里点亮了希望之光。就像漫漫长夜后的第一缕曙光,您与您一起永生的承诺坚定地照耀着我们。”
冷傲的伊丽莎白·洛朗女爵摘下了黑色面纱,用手帕轻拭着脸上的泪痕,眼线被晕染地不成样子,她沉默着用手在胸口比划十字,将手中的鲜花放在棺椁之上。校董会中她和昂热的关系最亲密,在她的心中昂热一直扮演者父亲或者祖父的角色。
这样历经风霜、坚不可摧的人一下子就彻底从世上消失,真是让人感到悲凉。听说在那场战斗中,昂热从沉睡中苏醒恢复了意识,随后却又被人刺杀而死,洛朗女爵根本不愿接受这样的说法。
在参加这场葬礼之前,她已经让洛朗家的精英彻查刺杀者的身份,倘若能将那个家伙揪出来,不管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她都要尝试着去报仇。
“主啊,让我们心中充满希望,这一别不是终结。”悼念声在管风琴乐声中持续。
接着是弗拉梅尔,中年汉子难得没有飘着酒味儿,他穿着黑色的西装,头发打理得整整齐齐,连胡茬都被仔细地刮去,从前洗得变形的花格牛仔衬衫和带着破洞的牛仔裤都被他丢进了壁炉里,整个人焕然一新,走路的姿势也不再那么妖娆。
他面无表情地跟在洛朗女爵的后面放下花束,随后转身走到教堂之外点燃香烟。
神父的声音让他心烦,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一向不信神的昂热会在早已立好的遗嘱里要求葬礼最好按照基督教的习俗来办。
这不符合那个“飙车不看码速,喝酒不分度数”的老家伙的一贯风格,看样子,日本之行真的改变了他很多。
“愿我们憧憬我们所爱的人在你的光辉中,从痛苦中解脱出来,在永恒的平安中喜乐。帮助我们紧紧抓住这样一个有福的保证,虽然我们走过死荫的幽谷,但我们不怕遭害,因为你与我们同在。当我们缅怀和庆祝我们所爱的人和失去的人的生命时,让希望的种子在我们心中生长。希望在您的天国重聚,在那里不需要擦去眼泪,也不再有死亡。”
来宾一个接着一个地送上花束。老态龙钟的图灵先生和自然科学方面的“领袖级”人物范德比尔特,垂暮的两位老人。
随后是瓷白肤色的金发少女夏绿蒂·高廷根和高廷根的管家,贝亚特丽丝是这位十五六岁女孩的小名。
接着献上鲜花的是穿着素服的僧侣校董以及代表卡德摩斯家的秘党元老。
最后一位是西装笔挺的第七位校董,路麟城。
按照卡德摩斯元老和范德比尔特先生的话来说,还有两位秘党元老已经老得躺进棺材和鬼魂一样了,齐格鲁德家族和圣乔治家族,他们只送来了花圈以表哀痛。
“在复活的确信无疑的盼望中,我们祈祷。”
芬格尔闭上眼跟着教堂内的众人比划出十字,做完追悼,校长就将被送去秘党的火葬场然后烧成一撮骨灰,最后按照老家伙的遗嘱,一半埋在卡塞尔的林间小屋下,一半撒进密歇根湖里。
这些天来,路明非的变化在芬格尔眼里不算很大,但也不是没有。路明非从前就是那种沉闷的性格,只不过内心活动丰富,白烂话层出不穷。
变化最大的人,芬格尔反而觉得是他自己,不过这么说倒也不算准确,因为他只是恢复了很久以前的模样。
“阿门!”
神父的喋喋不休终于结束。
圣约沙法最顶上的十字架,在风雨中模糊不定。
“你在想什么?”芬格尔问。
路明非低着头:“那个女人。”
芬格尔抽了抽嘴角,他很想来一句“原来你喜欢反季节思春吗?”但他忍住了,这些年刻意养出来说烂话的习惯现在都快变成下意识行为了。再说了,烂话也得分场合、分心情,老子现在心情差,话都不想说,更别提烂话了。
“酒德麻衣。”芬格尔望着远处昏沉的密歇根湖面轻声说。
“我见过她,在东京的时候。”路明非回想起那时的场景,路鸣泽宰了赫尔佐格从空中落到了女人驾驶的轰炸机机舱里,随后身体的主控权逐渐恢复到路明非的手里,酒德麻衣带着他绕着东京市飞了一圈,东京塔的霓虹光在路明非的记忆里已经泛黄了。
“先前在冰窖里的时候我也遇到她了,她没有伪装,只是穿了一身医护人员的工作服。”
路明非记得自己从她的口袋里抽走了圆珠笔,后来扎进了舞王的眼睛里。
“如果那时候杀了她就好了。”
芬格尔瞥了眼伞下的路明非,他发现自己先前的想法错了,旁边这个年轻人好像已经不是他的师弟了,师弟说不出来这样杀气扭曲的话。
风都变冷了些,年轻人的表情像是在叙述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