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咬着牙忍受着伤口的疼痛随口问道:“你的签文是什么?”
莫槿沉默着。
隔了一会儿,她轻轻的叹息一声道:“刚才想说的,但现在不想告诉你了,就当作是我的一个小秘密吧。”
我差点一口血没喷出来,但脑子里却莫名的想起那天在望江公园里,她也是邀请我跳舞来着,但等我回过头去找她的时候,她却已经改了口了,难道说女人的心思都是这么复杂的吗?
一个签文而已,其实我也不是太在意,我的伤口隐隐作痛分散掉了我的全部心神。
可能是因为的呼吸变得急促的原因,莫槿不由得问了一句:“是不是伤口开始疼了,要不然你把我放下来扶着走吧?”
“雨太大了,再这样下去我们都会成为落汤鸡的!”我咬牙说道。
“没事!”莫槿执着的挣了一下说道,“既然已经这样了,反正还是得淋湿的,不如就让我们再疯狂一些啊,雨中漫步下山,这多浪漫啊?”
浪漫吗?
我不觉得。
但既然莫槿执意要求,而且我的伤口也撕裂得厉害,我只能权衡之下将她放了下来,然后搀扶着她慢慢的朝着山脚下一层一层台阶的往下走去,我们的头顶就是响雷和闪电,可莫槿竟然不再害怕了似得。
我转过头看着她苍白的脸颊和顺着雨水黏在了脸上的几缕发丝,不由得有些无奈的说道:“要不然我们歇一会,我还是继续背你下山吧。”
莫槿摇了摇头,干脆将雨伞都收了起来,张开双臂笑道:“算了,淋雨就淋雨吧,已经这样了啊……其实还挺清凉的!”
我的眼神不由自主的落在了她的胸前。
雨水将她的衣服已经完全的打湿了,现在她的衣服全都贴在了身上,曲线淋漓尽致的呈现了出来,我看得不禁有些走神了,一种莫名的荡漾在心底猛地泛了开来!
莫槿一转头看到我的目光,不由得赶紧抱住了双肩瞪着我嗔道:“小心长针眼!”
我讪笑了一下,急忙看向旁边避免尴尬。
这时候莫槿忽然惊呼一声,指着我的腹部说道:“渗出血来了,你的伤口……”
我低头看了一眼,果然伤口处沁出的血红已经染到了衣服上,我不由得苦笑着摇了摇头道:“没关系的,伤口流血有时候反而不是坏事,血越红说明身体素质越好,下山处理一下就没事的!”
“那我们快点下山吧,你扶着我!”莫槿咬着唇对我说道,脸颊红红的,可能是因为她现在的样子吧,衣服完全变成透的了。
我点了点头,搀扶着她慢慢的下山,直到半小时后我们才到了山脚下,还好莫槿的手机藏在了包里,所以她才拿着手机叫到了一辆车,然后将我们送到了古镇老街的那家客栈。
“今晚可能回不去了,明早清晨走吧?”莫槿看着磅礴的大雨对我说道。
“应当来得及,那明早走吧!”我迟疑了一下点了点头,心想吴晴晴的比赛是在下午,只要清晨出发,中午就能赶到了,应当不会耽误事。
晚上,莫槿拉着我又去古街的文艺酒吧里坐着听驻唱的文艺青年唱歌,而且她竟然还喝了小半杯的酒,拉着我到舞池里去跳舞,我从未见过莫槿这么疯狂的一面————
她赤着双足跳进舞池,解开自己的马尾,在舞池里疯狂的甩动着自己一头乌黑的长发,腰肢妖娆的扭动着,一举一动之间全是魅惑至极的迷人魅力,我简直就像是呆鹅一样旁观着她的风情!
直到她跳出了一身汗,脸蛋通红,才终于喘着气拉着我跑出了酒吧,站在古街被雨水打湿了的青石板小巷路上,她提着鞋子发出了一声呐喊,像是完全扔掉了羁绊的鸟儿似得。
“这种感觉真好,可惜不会再有了!”莫槿笑了笑,理顺了自己被甩得凌乱的秀发呵呵笑道,“在学校可不敢这样,别人肯定觉得我是疯丫头,这是唯一的一次,你要替我保密!”
我笑道:“一定!”
“回去吧!”莫槿就这样赤着双足,大踏步的奔跑在古街的青石板路面上,这幅画面让我想起了戴望舒的那首《雨巷》,但所不同的是,那个丁香一般的姑娘是忧郁而带着愁怨的,但莫槿却是欢快而自由的。
当天晚上,莫槿回到客栈就没有再出来找过我了,我在帮自己的伤口上完了消炎药后,也躺在客栈的床上疲惫的睡了过去,直到定时的闹钟响起,我才发现外面天亮了!
推开窗,古镇雨后清新的空气扑面而来,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洗漱完了之后简单的收拾了一下,然后发现莫槿竟然还没下楼,于是就去敲着她的房门,一直敲了很久,莫槿才一脸憔悴通红的打开了房门。
看着她异常通红的脸庞,我不由得眼神微变道:“你发烧了?”
莫槿吸了一下鼻子,鼻塞的声音传来,她苦着脸盯着我嘟囔道:“可能是昨天淋雨了,你先下去等等我吧,我洗漱好就下来。”
“可是……”
“没事的,只是有点发烧而已!”莫槿把我推出去,然后关上门去洗漱去了。
我在门外等了一会儿,莫槿打开门穿戴整齐的出来了,手里还拎着那个半干的背包,我看她走了几步,脚步虚浮到几乎站不稳,不由得皱眉叹了口气道:“还是先回房吧,我帮你扎针驱寒!”
“这也能扎针?”莫槿诧异的看着我。
我点了点头道:“古时候的医术不如现在,但一套银针走遍天下,最顶尖的医者只要有一套银针在手,可以治疗所有的病,但也不能包准说银针就能够治好所有的病……”
莫槿迟疑了一下,带着我走进了她的房间。
我闻到了一股香气,不由得觉得好奇,莫非所有女人睡过后的房间都会残留一些香气?而且看着房间内叠放整齐的床单被子,我不由得感到了汗颜,因为我自己出来的时候被子是杂乱的扔在床上的。
“扎哪里?”莫槿坐在床沿上咬着唇向我问道。
“还是足底……”我笑着蹲下身去,莫槿直接将脚伸到了我的面前。
我愣了一下抬起头,莫槿红着脸。
我这才恍然意识到,莫槿这是让我帮她脱鞋?
迟疑了一瞬也不见莫槿有别的动作,我只能尴尬的低着头帮她把鞋子和袜子脱了下去,而我也从未想过只是帮人脱一下鞋子和袜子,我的心跳居然会那么的剧烈,心情会那么的紧张,脸上的汗都出来了。
手捏着她的芊芊秀足,就像是捧着一瓣白莲似得,竟然让我有种朝圣般的紧张感,我心想莫非我上辈子就是个贱骨头,要不然怎么会只捧着人家的一只脚还这么激动?
随着我将她的芊芊秀足搁在我的腿上开始施针,莫槿微微的颤动了一下,随后变得紧绷起来。
人的经脉有大部分都会最终归流到足部,生在天下,长得地上,地有地气,孕育万物生灵,而足是人体吸纳地气的容器,所以足对于人的身体来说极为重要,很多人田间劳作一辈子,最终或许不会染上其他的病痛,到老了却一定会有苦不堪言的足痛之症,这就是没有善待自己双脚的缘故。
而莫槿的这一双足,仿佛天生的白莲,美妙无暇,我施针时都能感觉到她对足的护理超出常人,随着银针的落下,她足底的温度渐渐攀升着朝上蔓延,片刻后,她秀气的鼻端上已经沁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
半小时后,我收起银针让莫槿在房间内休息一会儿,而我则打算出门去先把等会回去的车子安排好,可是当我走出客栈的那一刹那,视线落在了停在门外的一辆黑色奔驰车上。
车门推开,戴着黑框眼镜的谭寸朝我走了过来。
在我眼里一向儒雅而又斯文的谭寸,径自走到我的面前,直接对我说了一句:“有句话我想对你说很久了,但一直觉得不合适,现在到了必须得说的时候了……”
我的呼吸一滞,眼神微微沉了下去。
“你,应当离我家小姐远点了!”谭寸说完这句,拍了拍我的肩膀似是有些惋惜的叹道,“我来接小姐的。你自己找个理由……先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