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冰婵到家正跟许锦华说着工作的事情,许锦华面带微笑,专注地听着女儿的话,时不时点点头,眼中满是慈爱。
至于她帮许锦华问的工作的事情,就先不说了,万一没结果岂不白高兴一场?
“锦华在家不?”院外忽然有人敲门。
吴冰婵停下话头,起身快步走向门口,开门一看,是林大山的媳妇赵秀秀,脸上还挂着热情的笑容。
赵秀秀语气里带着兴奋,“小婵也在呀,我来是想告诉你们个好消息。”
许锦华听到赵秀秀的话,也立刻来了兴趣,好奇地开口问道:“什么好消息?快进来说。”
赵秀秀坐下,端起桌上的水清了清嗓子说道:“上个月咱们村不是说要联合几个其他几个村盖间个小学吗?这事儿定下来了,学校就盖在咱们村,一星期后给学校招六名老师。”
“你们家小婵和岁岁不是已经拿毕业证了吗?可以去试试,以小婵这聪明的脑袋瓜,肯定一考就能考上。”
赵秀秀这事儿要是早说一周,许锦华也不一定会给纪方林写信,当时她也是忘了还有这回事儿,而且这学校办不办的成,还不一定。
赵秀秀见许锦华脸上有异,有些迟疑的开口问道:“怎么了?”
许锦华脸上露出无奈,有些可惜的开口道:“唉,我也不瞒你,我给我们家妞妞今天刚掏钱买了个工作,明天就去上班了。”
至于为什么说掏钱买工作...
要是村里人都知道他们托关系找了个工作,那以后日子恐怕没个安生时候了。
“这......”赵秀秀有点懵,眼神中满是惊讶。
许锦华疼爱吴冰婵这件事在他们村早就人尽皆知了,大家都知道许锦华对这个女儿是掏心掏肺的好。
但是,赵秀秀怎么也没想到,许锦华竟然会掏钱给吴冰婵买工作。
毕竟现在城里的工作可不便宜,那价格高得吓人,不是一般家庭能轻易承受得起的。
这林志国能同意吗?
许锦华看着赵秀秀惊讶的表情,说道:“我就这一个女儿,也不舍得她下地干活,正好碰巧有人卖工作,我就掏钱买了,就是让你费心了,那你白跑一趟。”
赵秀秀连忙摆手,脸上挤出一丝笑容,说道:“没有,没有,我就是给你传个话,这小学的事情咱们村迟早都会知道。”
赵秀秀提前过来是想卖林家一个人情,到时候如果钢铁厂招工,他们也能提前知道。
赵秀秀心里暗暗叹气,脸上却丝毫不显,依旧挂着那副热情的笑容,继续说道:“你这也是为了孩子好,我都懂,只是这事儿你跟志国商量了吗?”
许锦华微微一怔,:“这事志国也知道,妞妞这些年钱也攒的不少呢。”
赵秀秀这才想起来许锦华她前夫好像是个烈士。
“那就行,那我就先回去了。”
赵秀秀站在门口一琢磨,虽然林岁跟徐锦华之间闹得有些难堪,但毕竟她是林志国的亲生女儿。
这么一想,赵秀秀就转身往林岁家的方向走去。
到了林岁家门前,赵秀秀停下脚步,抬手敲了敲门。
“谁呀?”大门打开,露出向阳的脸。
赵秀秀直接无视向阳的问题,开口询问道:“岁岁在家没?”
“她去镇上了,婶子你找她有事吗?”向阳微微皱了皱眉。
“没在家呀,那我明天再来吧。”赵秀秀转身就走。
看来这个人情是注定做不成了,明天林大山就会通知全村小学考试的事情。
向阳盯着赵秀秀的背影,神情有些难辨。
赵秀秀是大队长媳妇,这个时候来找林岁干什么?
莫不是上次他打听到的联合办小学的事情有结果了。
向阳知道他现在回城无望,而他又跟林岁现在冷战了。
林岁今天一大早就去了镇上,也不知道去镇上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去了。
今天上工没林岁帮他,一天下来,他的腰背酸痛得几乎直不起来。
如果他的猜测是真的,那他一定要抓住这次机会,他可不想一辈子都当个泥腿子。
......
“小婵,你的工作定下来了吗?”林朝一下班,也不等林志国一起,就火急火燎地猛蹬自行车回了家。
吴冰婵正在院子里帮着晒衣物,听到林朝的声音,抬起头来,“定下来了,去图书馆,一个月二十三,明天直接上班。”
林朝把自行车往墙边一靠,大步流星地走进院子,激动地说道:“挺好的,图书馆也不累人,从明天起我带你去上班,就是这个工资有点低。”
林朝上个月转为正式员工一个月工资三十块钱,而林志国已经是七级工了,一个月工资九十块钱。
至于买辆自行车,吴冰婵压根没考虑。
先不说他们家已经有两辆自行车,再买一辆有多惹眼。
就光说蹬自行车这事儿,吴冰婵都不太乐意,如果有电动车的话,她肯定会买。
吴冰婵猛的想起来,林志国应该是有分房资格的吧,为什么没听林志国提起过这件事呢?
想到这里吴冰婵决定去问问许锦华。
吴冰婵:“妈妈,爸应该满足厂里分房要求吧,为什么没听爸提过?”
许锦华手中的动作顿了一下,转过身来,“妞妞怎么忽然想起来这事儿了。”
“志国之前跟我提过分房的事情,但是机械厂盖的房子都是筒子楼,有个啥动静,邻里邻居都能听到我不太喜欢,志国也嫌麻烦,也就没申请。”
“更何况当时家里只有志国一个人是城里户口,咱们一家子要是都进城了,就要高价收供应粮。”许锦华继续说着。
吴冰婵确实不太了解现在的户籍制度,在系统里查询一番才知道现在的户籍管理制度比较严,没有满足条件,农村户口很难转为城市户口。
许锦华揶揄开口:“怎么了,妞妞,是想要住城里的楼房了吗?”
吴冰婵连忙摆手,“不要,不要,我也不喜欢筒子楼,咱们现在这个小院儿我就挺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