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崔家的监视甩掉了。你今天穿的真漂亮。”
话题的再一次转变是宋意难得的赞美连翘的穿着。
?
大兄弟,之前你可不不是这副嘴脸啊。
“在海市你好像说过我穿衣服像唱戏的,一点也不好看。”
“……”宋意舔了一下嘴唇,心虚的低头道歉:“我那个时候有点幼稚,其实你每次都特别漂亮,但是我为了引起你的注意才故意往丑了说的。”
“哦~那叫幼稚啊~”连翘有模有样的点点头,“我还以为某人天生嘴贱找扇呢。”
宋意紧紧圈住连翘的腰身,“是我嘴贱,是我找扇,那现在你想怎么出气就怎么打,好不好?”
连翘嘴角无语的抽动几下,想要推开宋意的禁锢却毫无办法。
“你别在女厕搂搂抱抱面前行吗?人来人往的像个什么样子?”
“这也没人啊……”宋意小声反驳,却还是依着连翘的意思往楼梯间走去。
“你走路也非得抱我干嘛?我求你正常一点。”
“不要。我一松手你就跑了。”
连翘抬眼看着宋意,“我跑得过你?你那么长的腿白长的?”
“那不一样啊,你多聪明啊,随便糊弄我几句就跑了。我哪里经得住这种诱惑?”宋意比谁都有理。
……行,你牛。
连翘妥协了。
“有什么事赶紧说,我赶着回去。我弟……诶?你为什么会在这里?这不是已经被电影首映礼包了吗?”
宋意笑笑,“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做什么的,电影上新肯定要邀请我这个宋氏娱乐cEo啊。不过我之前很少来,这不是给你弟弟个面子?”
“你弟这个电影不错,票房少说也30个亿吧。”
连翘震惊的连墨镜都摘了,“30个亿?真的假的呀?连翊这么厉害?”
“是呀,不过你不是不喜欢他?”宋意轻轻抬起连翘的脸,温柔的摘掉连翘的口罩。
“你要是不想他好,我可以帮你打压他这个电影在影院的排片时间。国内排行前三的影院都在宋氏名下。”
“还有舆论操控。宋氏在各大平台养着几千个营销号带节奏。他电影怎么样,都在你的一念之间。”
连翘看着宋意潋滟的桃花眼,他像是勾引书生的乡野精怪,只为书生身上那几丝精气活命。
有失才有得。
那个算命先生十几年前没能教会连翘的人生道理,一年之前那个收租婆教会了。
毕竟人教人啊,学不会。事教人啊,一点就会。
看着宋意这副精明算计的模样,就不是吃亏的主儿。
连翘想要从他这里得到什么,就得付出等价的东西。
她才不要再跟他们有牵扯。
上层社会都不是什么好人。
能做到资本垄断、不断挤压底层人生活空间的人群,怎么可能有好人?
“不,随他。”
连翘笑笑,并没有掉进宋意这个猎人挖好的陷阱。
“他怎样,是他的命。离开京都,哦不,电影首映礼结束之后我跟他不会再有任何关系。”
宋意一挑眉,嘴唇凑近连翘精致美丽的脸颊,“你不恨他?”
“恨?恨一个人很累的。花那么多时间恨一个不值得的人很不划算。”连翘笑的灿烂,好像在讲什么开心的话。
“而且,论起恨,我更恨那对狗男女,恨这个风气不正的社会。连翊只是加害者的得益对象而已。”
“宋意,”连翘笑的极为艳丽,红口白牙在她生动的眼睛之下熠熠生辉,“我的精彩人生才刚刚开始。我过的比那对狗男女舒服,我有什么理由去恨两个废物?”
“你真漂亮,你今天格外的漂亮。”宋意又一次转移话题,双手捧着连翘的脸,眼神下垂,直勾勾的看着连翘的红唇。
连翘这样自信张扬的神态太勾引他了。
他心脏“砰砰”跳动,心房中住着一只不听话的小鹿,正欢快的顶撞着胸腔,好像迫切想要破除胸腔见一见名为“连翘”的魅魔。
宋意觉得如果连翘真的是靠吃掉人类心脏才能活下去的妖精,他一定会毫不犹豫的掏出自己的心脏喂给连翘。
真是可怕……他曾经以为自己看破红尘,人世间没有可以让他动心的存在。
他小的时候,宋氏有一个副总经常来他爸家里讨论工作,见久了,宋意也就跟这位叔叔熟悉了。
这位叔叔曾经告诉宋意:人是披着人皮的鬼,为了名利可以抛弃自尊和人格。
后来宋意知道这位叔叔说这句话的背景:那个时候宋氏不少艺人深陷舆论风波,男男女女的高人气艺人陷入第三者、忘年之恋还有群p的丑闻中。
小小的宋意那个时候就像“何不食肉糜”的晋惠帝司马衷,他特意在某一天拦住那个副总,天真的问:“为什么他们要抛弃自己的尊严去做自己不喜欢的事?”
宋意至今记得那位副总所说:“戏子无情,婊子无义。他们啊,为了能红,什么做不出来呢?就是太蠢了,头脑简单,只想着日后的利益,却忘了现在如何脱身。蠢到寄希望于几个小鱼小虾,最后只能让公司来擦屁股。”
是的,深陷舆论丑闻的艺人不仅要支付品牌方代言的天价违约金,还有对违反公司合同的天价违约金。
这句话宋父不知道。如果宋父知道,可能就会理解为什么未来的儿子对爱情这样轻贱。
因为他觉得人太恶心了。人是世界上最恶心的动物。
被金钱和名利所支配的躯壳,不过是行尸走肉。
他曾和林君珩一样臭味相投,喜欢看那群无脑虚荣的女人为他疯狂,后来见多了就免疫了。甚至还会觉得无趣和厌恶。
女人这种头脑简单的生物,怎么配得上他们这种人中龙凤?
他第一次听林君珩讲这句话,内心深深的赞同。还夸过他不愧是好兄弟,连想法都一模一样。
可遇见连翘以后,全都变了。
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了,美色也不管用,金钱也不管用。
要如何把握这个女人的心?
他不知道。
但是他知道,在这个迷人的女人爱上自己之前,自己已经将全部身心都交给这个不爱自己的女人了。
人啊,或许血液里天生就带着奢望的基因。
总是觊觎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明知烈焰烧身,却仍旧义无反顾的飞蛾扑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