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承珲不知道再说些什么,把目光投向赵琳,希望赵琳能说点什么。
叶承珲都察觉到了叶承枫和叶承祁的情绪,赵琳自然也察觉到了。
赵琳说:“我打算给你们父母亲做个牌位,到时候就供到枫哥儿你的院子里,你们看行不行?”
叶承祁不知道行不行,他拿不定这种主意,就用询问的目光看向叶承枫,叶承枫其实是想过要给他父母立个牌位的,但没想过供在侯府里。
他想的是,等在侯府安顿好,等将来有了能力,站稳了脚跟,就去外面置一处院子,把他父母供在那处院子里。
更重要的是,他还没有见到父亲母亲的尸体,就可以想着他们是不是都还活着,现在却被赵琳打破了这种幻想,叶承枫不知道心里是什么感觉。
叶承枫似乎费了很大的力气,才能开口说话:“您是知道我父亲母亲的下落了吗?”
对于叶承枫的聪慧和敏锐,赵琳并不觉得惊讶,想想他父亲,他再聪明都可以理解。
这也是赵琳为什么不想早点告诉他的原因,慧极必伤。
那时候他们刚来侯府没几天,也不愿意相信自己的亲生父母已经没了,这让叶承枫、叶承祁两兄弟觉得,自己还是有人撑腰的,而自己只不过是在父亲的好友家借住。
赵琳要是当时告诉他们真相,还不知道他们两个要怎么多想,一准觉得自己寄人篱下,说不定第二天就跑了。
哪像现在,兄弟两个已经对侯府有了羁绊,哪怕是对赵琳这个,素未谋面的,也无从查证的,他父亲的好友,都已经有了感情上的牵挂和寄托。
就算此时知道了真相,从此以后没了亲生的父母撑腰,但还是会好好留在这里,和赵琳他们一起生活。
赵琳示意妙风将信封拿过来,这封信是红玉回来那日带来的,信里除了一张白纸什么都没有。
但信封上写着“赵无忧收”,赵无忧是赵琳的另外一个名字,是赵琳的祖父给起的,原因是她的祖父嫌弃赵琳这个名字起的不好。
“琳”者,玉石,既没有寓意,也不响亮,还显不出珍重,更何况,哪有女孩儿的名字是用玉石起的,赵琳的祖父不同意这么叫。
但赵琳的父亲坚持,认为女孩子也应该拥有美玉一般的品质,书香门第,耕读之家,女子更要比男子还像个温润如玉的君子才好,那样才显得家门清流。
赵琳的祖父拗不过赵琳的父亲,再说,赵氏一族的族长也劝,哪有取名字不听孩子父亲的,去听孩子祖父的道理。
更何况,人孩子父亲也没有找你这个祖父帮忙不是。
所以,赵琳的名字就这么写上了族谱,一直到赵琳两三岁的时候,她表现出来的脾气性格,完全不符合“琳”之玉石的品质,赵琳的祖父就再次起了心思。
他不光是看不惯赵琳的名字,他是从赵琳的长姐出生起,就看不惯赵父给起的名字。
于是,赵琳的祖父干脆重新给她们起了名字去叫,但有碍于赵琳的长姐和二姐已经大了,就没有再给她们两个起名字。
后来赵琳的妹妹出生,因着赵琳的祖父不喜她的生母,就也没有说额外取名字的事。
归根结底,其实也就赵琳和她的两个三胞胎姐姐,赵瑾和赵瑜三个人有两个名字。
赵瑾也叫赵厌离,赵瑜也叫赵莫愁,赵琳又叫赵无忧,意为无别离,无忧愁,她们的祖父和她们的父亲平时各喊各的,赵琳她们三个每个名字都应。
倒也不是说赵琳的祖父,起的这三个名字就一定有多好,单纯是她们祖父和她们父亲别苗头,爷儿两个谁也看不惯谁,互相对着干而已。
再后来,赵琳的祖父还给赵琳取了小字,了(liao)了(liao),取自菩提经中,世上事了犹未了,终以不了了之。
因为觉得赵琳三姐妹,包括她二姐姐赵玥在内,四个人都太过较真,也太过刚烈,所以想让她们学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得过且过,能走且走,不要明明白白,宁折不弯。
当时,只有取了小字的赵琳,没有听懂这两个字是什么意思,最后,只有赵琳做到了她们祖父所期望的,随遇而安,随遇而变。
赵琳已经很久没有听过别人喊她赵无忧了,只有她三哥会在有事嘱托赵琳时,会在信封上写着“赵无忧收”,平时都是“小妹亲启”。
这也意味着,这封信里有不寻常的东西要告诉赵琳,一般不会写在信纸上,而是写在装载信件的信封内侧。
那封来信的信封已经被赵琳拆开,只保留了写有文字的部分,牛皮色的信封纸到叶承枫手里的时候,上面只有短短两句话。
“岭南故友已亡,其夫妻尸身已敛,有子三人,好友长安护送。”
叶承珲就坐在叶承枫旁边,自然也看到了这两行字,他能体会叶承枫的心情,因为当时他们父亲去世的时候,他和叶承瑄也是这样的感觉。
叶承枫将那块被裁剪的很小的信封纸,递给叶承祁,想让他也能知道父母亲的下落,这封小小的信纸上,承载的可能是和他们父母有关的最后的东西。
叶承瑄在叶承祁边上坐着,叶承枫递过来的时候,他也看到了,他同样可以理解这种心情,因为他们的父亲,也是在前不久去世的。
一众人,除了赵琳,都在默默思念着自己的父亲。
叶承枫再开口的时候,声音嘶哑,仿佛他不再是一个未满十岁的孩童。
他问赵琳:“在侯府为我父母立牌位,会不会不好,我父母亲与平阳侯府,与叶氏一族并无关系。”
叶承枫认为,他和叶承祁就算认了赵琳做母亲,充其量也只能算是养子,还是不能过明路的养子。
因为按照大齐律法来说,要想收养关系成立,必须经收养人夫妻同意。
倘若身为一家之主的男子去世,女子想要收养或过继一个孩子为自己养老,就必须通过半数以上的族老同意,否则收养关系就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