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双喜继续如加特林似的攻击检方道,“请检方解释清楚明明双手没有受伤,手套却有被告的血迹。警方在报警之后不出警,有违警察手册。在如此荒唐的证据面前依然判我有罪!这简直是赤裸裸的栽赃陷害!警方是否因为我是有色人种,涉嫌种族歧视。请法庭和陪审团还我公道。”
“哗……”场面真是如热油锅里滴入水似的,炸锅了。
这怎么又扯上种族歧视了,现在正值种族歧视闹得很凶的时候。
洪双喜不得不这样胡乱攀扯,反正乱拳打死老师傅。
从克莱尔疯狂的程度也能看出来小乔治没有耍手段,也可能耍了起不了作用。
阿美的司法制度对于要求判一个人有罪的检方,严格到近乎苛刻的地步。
人家贯彻\"宁可放过一千,不可错杀一个\"的原则。
明知真凶是谁,且抓不回来的时候,洪双喜只能在法律程序上做文章。
况且警方侦办过程中,警察失责很明显,明知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还判她无期,就别怪她不讲基本法了。
法庭如菜市场似的,吵吵成一片了。人们的情绪都显得激动不安。
法官只能敲着小锤,休庭!
休息了一个小时之后,重新开庭。
经过了半年,从头到尾重新审了一遍,终于走向了判决。
法官给予陪审团最后的指示,这些指示主要是阿美法律对于陪审团的规定。
法庭上一片肃静,法官一字一句地,清楚地念了两遍。
其中有,法律规定,陪审团在合议之前,不得互相讨论案情,在合议之前,不得对案子形成固定的看法,陪审员必须按法律判断,而不能掺杂自己的好恶。
陪审员不得轻信控辩双方,要以证据为依据,陪审员不得由于对控辩双方的印象好坏而影响对证据的判断,在双方的证据出现矛盾的时候,必须倾向于相信证明被告罪名不成立的证据。
陪审团退出法庭,去闭门投票决定被告是否有罪!
洪双喜依旧坐在被告席上,双手放在腿上,绞的如麻花似的,可见有多紧张。
妈的事关未来能否自由,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紧张的她心脏狂跳,仿佛要跳出胸腔似的。
为了缓解自己的紧张情绪,洪双喜在脑中梳理案子。
在这个案子中,始终没有出现过直接的证据,所有双方提供的证据,都是所谓外围的\"情况证据\"。
这也是洪双喜上诉成功,案子有的打的原因。
阿美的法律,在这种情况下,是站在保护被告的立场上的。
不知道陪审团的研议时间需要多久,时间长的十天半个月都有可能。
在焦急等待中,洪双喜终于体会到了什么叫度日如年。
等待了四个小时后,这十二名陪审员神情严肃地进入法庭,表示他们已经作出裁决,把装着裁决的密封信封交给了法官。
洪双喜面色凝重地看着法官手里的信封,眨也不眨地这决定自己命运的时刻到了。
法官不紧不慢地拆开了信封,微微低头看了眼结果,又抬眼看着法庭中的人,轻咳了两声。
这慢悠悠的样子,真是急死个人。
洪双喜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法官看向被告,嘴角微微弯了一下,朗声宣布道,“12:0被告无罪!”
“我的天……”洪双喜伸手捂着自己的嘴不敢相信看着法官,泪水模糊了双眼。
在心里嚎叫着:哟呵……自由了,自由了!
克莱尔颓然地坐在了椅子上,气得胸脯剧烈的起伏。
电视台想去采访克莱尔,真是自讨没趣,被她凶巴巴地给驱离了。
小助理琳达在人都走了差不多了,才开口道,“克莱尔检控官,咱们该走了。”
克莱尔睁开眼睛,大喝一声叫住了法官,“布朗,你给我站住。”
“你想干什么?”布朗法官转身看着克莱尔说道。
“你知不知道这样判的后果意味着什么?”克莱尔三两步走上前,拍着法官的桌子抬头怒瞪着法官说道。
“我依法宣判,这是陪审团合议后的结果,关我什么事?”布朗法官一脸无辜地看着她说道,“你给我大呼小叫做什么?你想伸张正义和公道,那么就找到真正的杀人凶手。”
“你知不知道这样宣判的后果,在案情复杂的情况下,有争议的情况下,你有可能放走一个杀人凶手。”克莱尔严厉地指责道。
“这罪名我可担不起啊!”布朗立马说道,“在法律的框架下,我们不能错判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没好气地看着她说道,“任何律法都不是完美的。难道你想宁可错判,冤枉被告。”目光看向还在被告席上的被告,正在被狱警解开手铐和脚铐,“将她还扔进监狱。”
“克莱尔。”布朗收回视线看向克莱尔道,“作为检控官,你不是警察,咱们并不强求一定要找出罪犯。同时,在对一名被告判断困难的时候,我们倾向于:错放,而不是倾向于:错判。”
“荒谬!”克莱尔气急败坏地说道。
洪双喜深邃如墨的双眸看着争执的两人,清楚明白的她们在争什么?
在英美法体系证据规则中:如果不能排除所有的合理性怀疑,证明嫌疑人是罪犯,那么嫌疑人就是无罪的,不能因为证据可能证明嫌疑人有罪,就认定其有罪。
而要想证明嫌疑人有罪,必须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差一点儿都不行,只要存在合理性的怀疑,有罪推理就站不住脚。
疑罪从无的原则。
说白了洪双喜钻了法律的空子,话糙理不糙,苍蝇不叮无缝蛋。
克莱尔看来是\"宁可放过一千,也不可错杀一个\"的原则。
法庭上\"罪名不成立\"的解读,是\"证据不足,不能定罪\",而不是\"此人清白无辜\"。
对于被告首先寻求的是\"公正的审判\"。
在审理的过程中,检方的\"寻找罪犯\",\"寻求正义\"是不可以放到台面上来的,不能造成任何一方以道义上的强势压过另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