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书太快的时候,被书页割伤是一件还算寻常的事情。
不止是书页,还有过薄的勺子可能会弄疼嘴唇,有人会在经过草丛时被叶片割伤……摘花飞叶皆可伤人一直都代表着武学修行到极致的境界,但实际上,我认为,这句话还可以延伸出另一种意思——任何东西只要使用得当,都能够成为杀人的武器。
风筝线是我经过考量后选择的常备武器。
人们时常忽略这种韧性和强度都很高的胶质线,不过常常放风筝的人知道,它能轻易切开血肉,速度稍快一点,切断骨骼也不在话下。再加上用处多、杀伤范围广、大量购买不惹人生疑的特点,风筝线实属杀人越货必备之物。
而且尽管我惯用刀,但杀鸡焉用牛刀的道理我还是很赞同的。
偷偷摸进来的一共有四个人,一个高壮的大汉,三个瘦瘦的小个子,其中一个小个子用什么工具开了锁,留在门外断后,另外几人打开手电筒,特别嚣张的就进来了。
惯犯?这么明目张胆。
我没吭声,先把风筝线钉进墙面,等他们把电筒的光照在床尾迅速包抄过来之后才冷不丁一收线,把他们绊倒在地上,然后一甩手,勾着门外站岗那人的脖子,把他拖了进来。
门“啪”地锁上了,我没做什么动作,但灯光亮起,照在这四个人疼得龇牙咧嘴的脸上。他们张着嘴嚎叫,最壮实的那一个还死死掐着脖子,整脸带脖子涨得通红,耳下的青筋崩炸鼓起,却只能发出“嗬嗬”的气声,像上了岸垂死的鱼一般徒劳地张合着嘴。
他们的惨状像是默剧里的夸张动作一样,激烈的冲突在无声中迸发,几乎充满了艺术性的幽默和魅力。
我见过太多次类似的场面了,偶尔我会为此发笑,生命的脆弱和卑微被展现得淋漓尽致,假如我手上有一部摄影机,那么这个画面应该足够让我跻身世界一流导演的行列。
可我并不感到开心,正确地说,我从来不会因为折磨他人感到开心。
“我以前住客栈的时候,也遇到过你们这样的人。”我靠在背后的软垫上和他们说话,像很多很多年前,我心如止水地和那些将要死在我手上的人聊天那样,“半夜过来,商量着先抢了我的财物,再把我卖给窑窝。”
那是一个懒洋洋的季节,我在某个临时洞府中疗伤后出来,所以也说不清是春天还是秋天。
我随意进了一个城镇,乔装作单身上路的大家小姐。这不是我第一次扮成这种身份,也不是最后一次,扮成不好惹的壮汉或者和尚、道士的次数最少——我走江湖又不是为了避开麻烦,恰好相反,我通常都是最看热闹不嫌事大的那一个,我自己的热闹也算。
有钱、天真又孤身在外的女人,总会惹来各方觊觎。
其实我就是勾.引别人来找我麻烦。我一向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要是一直没人来犯我,那我就想办法招惹人来犯我;要是还没人来犯我,那我也不知道我会再做出什么事来。
修仙啊,一人功成赤地万里,而我功成又岂止是赤地万里?我的功成是踩着整个修真.界上位,是无数个功成的修士堆砌而成,我每杀死一个都能隐隐感觉到灵气的分解和世界的欢快,那些白骨累累、血肉重重,不知能不能填满不能望到彼岸的无尽海。
我一再告诫自己说谨守底线。可是谨守底线个鬼啊,我还有底线这玩意儿吗?我自己都搞不清楚。
“活得清醒可真累,真的。”我对他们说,“要是做个糊涂鬼,那我多开心啊。想睡就睡想杀就杀,爱干嘛干嘛,活得痛快——虽然我现在也挺痛快的,可是这种痛快真他妈难过。”
我又停了一会儿,看着他们在恐惧中渐渐冷静下来的眼神,忽然又笑了,轻轻一弹手指,用四条风筝线勒紧他们的脖子。我勒得那么紧,就好像砍柴的老妇人拼尽全力系上尽可能多的柴火,而他们就是那些柴火,不能说、不能动,只有恶鬼般狰狞的面孔能够显示他们的痛苦。
我的手坚若磐石。
“其实也没多难过。”我轻轻地说。
只是他们有力的脉搏顺着线延伸到我的手心,又从我的手心渗进我的鲜血,从我的鲜血经由我的心脏。
四张大小不一、各不相同的脸,却都是相同的酱紫色,目眦俱裂,凸出眼眶的眼球上血丝遍布,瞳孔里时如出一辙的仿佛逃脱地狱后才有的诅咒和怨恨。我看着他们出神,却好像感受到遥远的、遥远的,充盈着灵气和桐油特殊香味的风,还有青衣上淡淡的苦香。
“你们知道为什么大家都怕我吗?”我问他们,但我知道他们没法给出回答,因为我根本不需要回答。我只是略微留出一段时间的空隙,然后自己接话说,“我杀了好多人,好多好多人。”
“你们知道到底有多少人吗?”
我看着他们,精确地控制着力道,让折磨有片刻的松懈,好恢复他们的神智,听我把话讲完。
“其实我也没有数,大概当时年青一代的修士都被我杀得七七八八吧,到最后逃回去的十不存一。那才是我第二次开荤呢……不,也不对,算是头回开荤。”
那次是正道的低阶修士不知从哪儿得到的消息,找到了一个小型的魔修窝点。坐镇的没什么高手,一群修士仗着人多势众,而且修为差距也不大,就雄赳赳气昂昂地过来除魔卫道,刚巧我和我的前主人就在那里修整。
扯你妈的刚巧。
刚巧那群修士就和另一行修士汇聚,刚巧事情就越闹越大,赶来的魔修正道越来越多,刚巧我的前主人就为了保护我而受伤,刚巧到最后不知是谁泄露消息,他们找到了一部上古的功法——上古,谁都知道上古时期得道升仙就跟啃白菜一样容易,资源大把神功遍地——一团混乱,我趁机杀了我的前主人。
真是有意思,一个个刚巧都是几千年出一回的事情,那一天里头给凑齐活了,唱了一曲乌烟瘴气的大戏,云里雾里,讳莫如深,一些人冷眼旁观一些人高坐钓鱼台,兜兜转转,稀里糊涂,功法就到了我的手上。
你们猜怎么回事?就在杀了我的前主人那一刻,我忽然就明白了这部功法。
是前主人临死给我的。以他的死亡为契机,以我的刀为载体,他死去的同时所有他原有的灵气汹涌地注入我的身体,然后我的心中忽然涌上无边无际的杀意。
我所见过的黑暗,就是这些魔修缔造的。他们是魔修之中烂得恶臭扑鼻的那一群,每一个人的脸都是我的噩梦。所有的在我前主人手下的忍耐、屈辱,突然有了一个突破口,为了泄愤,为了灼烧我心口的感情,或者也有别的什么原因,我大开杀戒——
和杀死一条鱼、一只鸡,没有什么区别。
但他们的血液里,都是剔透的被灵气冲刷洗涤之后沁人心脾的香气,像极了穿着一身青衣。
正道,魔修,皆是如此。
为什么要杀正道修士是个好问题,我后来也思考过,得出的唯一一个答案是我不在乎,我不在乎死的人是谁,我只是想要有人去死。
于是我就一直杀一直杀,杀到最后连绵不断赶来的修士出现断流,杀到疲惫和倦怠。
“他们赶过来的架势就像自杀的旅鼠……我当时真该穿白衣服。”我最后下了结语,“用他们的血染红,那件衣服一定会很美。”
听起来很厉害对吧?其实不是的。凡间永远有想要踏上仙途的小儿和少年,条件放宽一点,愿意用一生搏一个机会的青年也大有人在。低阶的修士无论杀多少都不算什么,大概唯一的作用,就是让他们都确定我是个魔修。
我是魔修吗?也许吧,我从来都分不清。
对另一个世界的憎恶始终在我心里,正如同对前主人的憎恶我从未忘记。我和这个世界不熟,这当然不是我杀人的借口,我杀人根本不要借口,所有的道德规范在我这里都不复存在,我只是一次次提醒自己,记忆那些感情的记忆,像是运动员用成千上万次的训练养成一种条件反射。
我杀了人,然后我感到痛苦。
因为我撕裂了,依然想要寻求完整。
这四个男人在死亡面前终于顺服。我看了他们一会儿,看见他们的憎恶、怨恨逐渐转变为卑微的祈求。我杀了无数人,却忽然束手无策,不知如何是好。
回来之后真的发生了很多很好的事情,所有我想要的都唾手可得,友谊,亲情,爱情,这很好,我牢记我所有的憧憬,我消耗殆尽的热情。
但我这个人呢其实一直都蛮神经病,不是穿越之后才这样。
我很爱我的前主人啊真的,你们知道那种感觉吗,全世界只有他可以相信,除他以外全世界都不会伤害你。都两百年了,我一个凡人,活两百年够意思了,多少人求都求不来,老实说他真的没折磨我,他只是要我听话,吓吓我罢了,当时觉得吓得太狠,现在也就那样而已。
但我还是杀他。
我看了他们一会儿,收紧了线,越收越紧,四个脑袋便像熟透了的水果一样掉下来,砸出鲜红的汁水。
这也很好。
路是我走的,命是我活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可我做什么要成佛?改邪归正大团圆结局,可是大团圆结局总是无趣。
既然天堂我去得,那地狱我也去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