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合适的感叹应该是“人生何处不相逢”或者类似的话,但实际上,我只是有些想笑。
为什么想笑呢?这是个好问题,不过只是个无关紧要的好问题。有时候人们笑是因为心情愉快,有时候人们笑了,就只是笑了而已,不去深究是最好的做法。
齐风两手握着把手,一只腿踩在地上支撑着摩托,这个动作做出来显得她尤为四肢颀长,英姿飒爽。我在心里打着腹稿想待会儿怎么和她说话,还没想好,她就长腿一跨,以我的眼力能够轻而易举地看出她大腿根部用力时鼓起的肌肉群,那条修长的腿从她腿间的坐垫另一头飞跃,像是一条柔软的鞭影最终着地。
她下了摩托,取下头盔抱在腰部冲我走了过来,脸上还带着兜风后兴奋的潮红。
“不介意我坐下吧?”她一边问着,不等我们回答就坐了下来,把头盔往桌边一扔,自来熟地从盘子里捉了一只小龙虾开始剥。
“……请坐。”我说。
刚往嘴里塞了一只剥好的小龙虾并且抬起了头的钱铮立刻低头继下续心无旁骛地奋斗,估计以为这是我的熟人。
某种意义上说齐风确实是我的熟人,但话不能这么简单地说。
在我的理解里,记忆是衡量两人之间的关系的重要标准,一段长期保持的友好关系往往经过了时间的洗炼,而关于对方的记忆影响了他们面对对方的态度。这种态度往往是独立和特殊的,如果失去了这种态度,即使是感情最为深刻的挚友也有可能分道扬镳。
比方说如果有一天你从小玩到大的死党忽然满脸严肃地对你说他其实是个外星人,你可能会首先大笑着嘲笑他说“请问你是个智障吗”,然后在他反复重申之后耐着性子听他讲个子丑丁卯;如果说这句话的是个陌生人,你可能会把以上的程序反过来:首先假装感兴趣地听他讲完详情经过,而后在心里嘲笑对方是个智障。
我熟悉的是那个“和我熟悉”的人,而非那个人本身。
所以我确实对齐风为什么忽然过来坐下,还津津有味地开始吃我的麻小十分莫名其妙。
她一边吃,一边饶有兴致、毫不掩饰地打量钱铮,而钱铮呢,在她堪称如狼似虎的眼神里泰然自若,飞快地剥开小龙虾鲜红的外皮,灵巧地抽.出完整的嫩白泛红的虾肉,然后塞进嘴里咀嚼——过程流畅,专心致志,我毫不怀疑就算下一秒就会世界毁灭她也能照样八风不动地继续下去。
“这么可爱,难怪是男孩子。”齐风说。
她剥了几个小龙虾之后就没有再吃下去了,而是用桌子上的廉价纸巾细致地擦手。她擦手不像一般人用纸巾胡乱摩擦手指,而是拿着纸巾小心地在手上摁压,利用纸巾本身的吸水性吸走油光。
这个小习惯让她在我眼中忽然又变得熟悉了起来。
那个神经质的、极端爱护手指的便宜师父,美貌惊人、脾气火爆,看人自带三分嘲讽。
“你看我的眼神真恶心。”齐风又说,这次我肯定她是对我说的了,然后她又盯着钱铮问她,“你为什么要听变态的话打扮成这样和她出来约会?”
钱铮一边吃一边回看她,一脸懵逼。
我觉得齐风对我的态度不太友好。
不应该啊,头回见面她明明对我很有好感的,就是那种一见如故式的好感。没道理过了一阵子她对我的感官突然就变差的。我琢磨着到底发生了什么,大概我的沉默旁观引起了齐风的不快,她又把炮口对准了我。
“我说你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做人也太拿乔了点儿吧,我看小雅是被你拿住了,半点儿都不敢反抗,看把你能的。”她的口气不善,眼神也很冷淡,不过没说什么不好听的字眼,“才在一起多久啊,脾气那么大,齐颖峰说你这人有点儿门道——你是给小雅下了咒还是灌了什么迷魂汤?”
我忍着笑:“你叫他小雅?”
齐风的表情一瞬间有点不自然,但很快又理直气壮起来:“我们认识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儿变人,小雅怎么了,我叫楚楚他都得应了。”
我很诚恳地说:“你知道你现在什么形象吗?按言情小说的套路,像你这种青梅竹马门当户对设定的女配,又在中途跳出来指责我和楚博雅的感情问题,就是我和楚博雅感情道路上的垫脚石,是出来打脸用的,是出来展现楚博雅除了我谁也不爱的,是要被读者千夫所指的,低龄一点的读者可能会蹦跶着要我撺掇楚博雅‘天凉齐破’的。”
齐风对此嗤之以鼻:“你当你的人生是小说?还‘天凉齐破’,你知道这么干会让小雅有多大损失吗?再说谁会喜欢那种面无表情的人,人生有不是小说,现实里这种人一点也不萌。”
“我的人生和小说也没差了,反正有脚本。谁知道背后有没有谁在操纵,谁叫设定是他除了我谁也不爱。”我说着,还是有点吃惊,“他还真能弄倒你们家啊……而且你居然听得懂天凉齐破。”
说到这个话题齐风的脸色就变臭了:“谁想懂这种扯淡的言情设定,还不是最近小说改编影视火了,所以我随便选了排行榜前几名的小说看了一下——那种纯粹意.淫的胡说八道居然能赚到钱?女主角要什么没什么,男主角要什么有什么,还爱她爱得死去活来包容她各种作?还有钱了就是想要一个不爱他的钱的女人?恋爱脑也要有个限度。”
我想了一会儿:“你就是随便选了一个网站然后就开始看文了是吧?小说影视化火起来的都是的,你看的那是无线风。”
然后我们就着这个话题愉快地讨论了一会儿,临走前齐风忽然回过神来:“不对啊,我不是来和你说小说影视化的!”
我表现得比她震惊一百万倍:“真的?我以为你就是找个借口搭讪!”
齐风盯着我的表情看了有五秒,忽而冷笑一声(这个表情放在电影里妥妥的反派模板,足够载入电影史最经典反派演绎片段):“你们的事我管不了,我看你这人有毒。”
我们说话的时间里她要的东西也好了,是一大把烤串,店家殷勤地用塑料盒装好了,又用塑料袋包了好几层,挂到了摩托把手上。齐风就像是背后长着眼睛似的霍然起身,把头盔往头上一戴,眼看着就要走了。
“齐风,”我叫住了她,“你和楚博雅的关系真的很好?”
“你现在才担心,还是你最开始装得太好?”她已经降下了防风眼罩,这一会儿的声音有些模糊不清,“我们关系好得很,不过全是我单方面上赶着讨好他,成了吧!”
我知道她没有骗我。
她走远了,我还凝视着她的背影若有所思,钱铮咳嗽一声吸引我的注意力:“那什么,我听她说的意思,你是……谈恋爱了?”
“嗯。”我心不在焉。
“对方,”她看上去有点纠结,“是人是妖是鬼?”
“现在看起来是人,不过可能性不大。”我依然心不在焉。
“那什么……”
她还要问,我没好气地打断了她:“吃你的吧,跟你也没多大关系,我还能请你喝喜酒不成?”
钱铮大为震惊:“你还要跟他结婚啊!现代版的白素贞和许仙有没有好下场?小龙虾我吃光了!”
“你是猪吗,给你点了五斤还不够吃?”我又好气又好笑,叫来老板再点五斤小龙虾来堵钱铮的嘴。
盆子一端来钱铮二话不说埋着头吃东西,这个小地摊十分吵闹,可钱铮没有说话扰乱我的思绪,于是我很轻易地,就像每一次我打坐的时候那样,感到自己和周围的一缕光、一阵风,甚至一点喧嚣融为了一体。
修士太好的记忆力在绝大多数时候其实根本没有助力,能够修行的人就没有一个是蠢的,典籍法诀最多也就诵读那么几遍就能记下,重点总是在于理解和使用。
一个修士的修为越高,就越被剥夺忘记的能力,这种剥夺效果非常明确,每一次进阶之后都能感觉到脑袋里的某个区域忽然“开窍”,然后那些被遗忘的东西又重新涌上心头,修士在这时候总是大喜大悲,这也是心魔趁虚而入的最好时机。
我在成仙之前所渡的雷劫甚至让我回忆起了太初时候,我还没有诞生,在一个充满了灵气的虚空里静静沉睡,总能听到父亲低声说话,声震天地,灵气随着他的话语聚散和动荡。
那是我所听过的,最为博大和坚定的声音。
要求“斩情”的修士居然必须一遍又一遍重温自己的过去,重温那些感情,我真心觉得这是天道最大的恶意。好多时候其实我感觉我都要忘了,时光安抚了我的伤痛,而后在进阶的时候我又被迫复习我忘记的嗔怒痴念。
我闹不懂为什么我总是能安然度过心劫,我的心魔来势汹汹,然而每一次我在回忆里爱过又恨过,气得快吐血,却从来没有迷失其中。偶尔我说话做事会冷漠到我自己都震惊,那时候我觉得我符合一个仙的特质,更多的时候,我觉得我和一个有法力的普通人也没什么区别。
齐风走了,我却忍不住去想,如果,如果……
如果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