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眼中一向不近人情的的商业界传奇,居然在他面前如此恳求。
见眼前的人不为所动。
商言站起来,弯起膝盖直直的跪了下去。
“叔叔,这辈子我都认定她了,只要您答应我这个要求,您让我做什么都可以。”
“不管您心里是怎么想的,请您不要把我刚才说的说出去。”
他自己无法放下,只能用这种卑劣的手段来换取这门婚姻。
程志安很是震惊他会这么做。
思虑良久,他很是沉重的点了点头:“我答应你,不过你必须要好好的对潇潇,这件事我也可以不说出去,就当是我们的协议了。”
这件事过后,才有了后面用婚姻来换取利益的故事。
其实,所有的一切巧合,不过是蓄谋已久罢了。
……
吃完饭后,程潇潇挽着商言的手。
“你想不想去我的房间看看”
商言自然是想的,他想更多的了解她之前的样子,感同身受的了解一下。
他抬起手,揉了揉程潇潇的脑袋:“你想让我去看吗你不想让我看的话,我就不看。”
比起自己心中所想的,商言更想尊重她的一切意愿。
“走,我带你去看。”程潇潇兴奋的拉着他的手,快步往楼上跑去。
这种感觉像是两个人回到学生时代一样,莫名的让人有些怀念。
商言在后面看着她奔跑的背影,摸了摸她的手心。
自己终于抓住了曾经追逐的光啊。
程潇潇的房间很是干净,虽然已经很长时间不住,但是可以看出来有人经常打扫。
拉开窗帘之后,强烈的光线照进了房间里面。
这个房间视野很好,里面空间很大,所有的布置和装修都是按照程潇潇的喜好。
程潇潇扑向了自己的床:“这个是我最喜欢的草莓小熊床单了。”
“你喜欢这个花样咱们就买,把所有的房间都铺成这个好不好”商言低声询问。
程潇潇笑着说好。
商言抬眼就看到化妆台那张一张照片。
女童扎着丸子头,看起来很是可爱。
他缓缓走了过去,拿起照片,嘴角不自觉的露出了一个笑容。
照片上的她应该才三四岁,丸子头上还别了一个颇为幼稚的蝴蝶结发卡,脸上还被打上了厚厚的腮红。
既滑稽又可爱。
程潇潇想起了那张照片,光着脚跑了过去,一把抓住了他的手,捂住那张照片:“这张照片很丑的!”
早知道就应该提前藏起来了。
“不丑,潇潇小时候很可爱呢。”
两人之前同在一个幼儿园,程潇潇那个时候就是一个白嫩的小粉团子,和这张照片差不多,商言大致有些印象。
程潇潇脸色一红,神色扭捏的看着他:“真的”
“对。”商言朝着她宠溺的笑了笑。
程潇潇打开了下面的抽屉,一个颇为老旧的小铁盒子映入眼帘。
她笑盈盈的将盒子拿了出来,费力将它打开。
里面的东西很多又很杂,有水晶发卡,留言的小卡片,还有小蝴蝶结,有漂亮的手链和项链,还有一个小熊的钥匙扣。
所有的东西都或多或少有些破旧,除了那个小熊的钥匙扣,连塑料膜都没撕,看起来应该是被保护的很好。
这些东西,每一件都让商言眼熟的很。
仔细看,他觉得那个小熊钥匙扣最为熟悉,伸手就把它拿了出来。
“还记不记得这个小熊”程潇潇弯着眼看着他。
商言看到后面的标志突然想起来了:“这个是你小升初的时候我送给你的礼物,你居然没有扔”
“对,是不是很惊讶,我不但没有扔,还保存的很好。”
从很早很早之前,她就对这个男人有了不一样的感情。
商言除了高兴,心中更多的是震惊:“你……。”
“从很早的时候,我就开始注意你了。”
她笑道:“越长大,你就越优秀,逐渐成了长辈口中别人家的孩子,很多小女生都喜欢你。”
“我也不例外。”
只是那个时候的她,并不知道什么是喜欢,只能不停的故意惹麻烦,让商言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她这里。
再到后来,这两人很长时间都没有在见面了。
商言从国外回来没多久,就成了人们口中的上位者。
他高贵矜持,不近女色,对谁都是一副冷冷的样子。
商言放下了小熊钥匙壳:“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莫名其妙的就喜欢上了你这个小麻烦精。”
初中的时候,程潇潇不是没有拿水杯就是没有拿书。
那个时候他们是同桌,经常会出现同看一本书的情况。
有的时候,她忘记准备午饭,总是会想尽办法的把他哄好,将他的饭吃掉一半……
好笑的是,他自己很是受用这一套。
程潇潇撒个娇,说个好听的话,哪怕只是假惺惺的卖卖惨,他都会心软的一塌糊涂。
去国外的那段时间。
商言通过朋友了解了不少关于程潇潇的事。
可是他并不满足于此,甚至还雇佣她身边的同学拍她成长时期的照片。
在他不在她身边的这段日子,商言也不曾错过她任何一刻的高光时刻。
程潇潇把小盒子里面的东西规规整整的放好:“不只是小型钥匙扣,这里面的很多东西都是你送给我的。”
这件事,还是最近这一段时间初高中的好友特地告诉她的。
商言出国的那几年,每年都会准备生日礼物托人给她送过去。
听到这个消息的程潇潇真切的感觉到幸福。
原来,一开始他喜欢的人,就是她。
“当初,我连用自己的名义送你东西都不敢。”商言伸手将人抱进了怀里。
那个时候,两个人的关系并不愉快。
程潇潇性子娇纵,一定会闹脾气,不肯收他的东西。
所以,商言只能四处托人,拐弯抹角的将东西送给她。
程潇潇亲了亲他的唇角:“老公,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应该就是遇到了你了。”
家里即将破产的那段时光,她觉得天都塌了。
现在想想,兴许老天所做的一切都是别有用意的。
因为这件事情,两人才能够重逢,才打破之前对彼此的见解。
也因为中间的曲折,让两人逐渐消除了曾经的误会,相互敞开心扉表明爱意。
“老婆要谢的话,就……”商言目光灼灼的看着她。
他最幸运的事,又何尝不是遇到她。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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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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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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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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