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潇潇睁开惺忪的眼睛,极为不情愿的起了床。
简单的洗漱了一下,她就坐在一旁安静的吃着早餐,浓如瀑布般的长发披在肩上,让整个人看起来格外乖巧。
商言目不斜视地看着这一幕,眼眸中流露出不自觉的温柔。
程潇潇注意到了男人灼热的视线,转过头疑惑地看着他:“你看我做什么,你不吃吗”
“我刚才在楼下已经吃过了。”商言看着那杯蜂蜜水已经被喝完了,上前又给她添了一杯。
他知道程潇潇平时喜欢赖床,于是就算准了时间给她做了早饭。
正好能让她吃上温热的。
程潇潇将三明治吃完之后,拿起纸巾擦了擦嘴角:“今天你送我去公司吧,我的车坏了,正在修。”
“老婆,你怎么不告诉我你的车坏了”商言哭笑不得的掐了掐她的脸。
程潇潇勾了勾唇:“小事而已,没必要告诉老公大人。”
商言随手给莫文发了条消息,关掉了手机。
“我让莫文给你订一款适合你的车,换一辆换换心情好不好”
程潇潇这几年一直开着那辆小奔驰,就算手里有钱也没换过车。
也不知道是对这辆车有了感情还是舍不得换。
程潇潇顿时欣喜若狂:“不用订,我记得你车库里有一款我喜欢的车型。”
“好,随便你选。”商言很是大方的说道。
程潇潇心里已经盘算好待会要去车库开那辆自己已经喜欢很久的车去公司了。
看着女人发呆的样子,商言一句话打断了她的思路:“赶紧下楼,我送你去公司。”
“不用,我选了车自己去就行了……”
程潇潇话还没说完,商言就揽住她的腰,直直的把人抱了出去:“说好了送你去公司,新车什么时候开都不晚。”
将人送到公司楼下,商言还不忘亲亲她的唇。
“下班老公来接你,乖乖等我。”
程潇潇对他这样的举动早已经习以为常了:“老公再见。”
她踮起脚朝着男人的侧脸亲了一下,便转身去了公司。
商言看着女人的背影,心跳得很快。
就连神色也不自觉的愉悦了起来。
不管多长时间,自己总会被程潇潇一个小小的举动就轻易的撩到。
他还真是没救了。
春意盎然,办公室像是一个小小的暖炉一样。
这边,在公司开完会议的程潇潇,突然撞到了封杰给苏林惜送东西的一幕。
苏林惜脸色羞红的站在一旁。
看到她唇角上的红润,不用猜就知道两个人刚才做了什么。
封杰轻轻咳嗽一声,把东西塞给了苏林惜轻声说道。
“我先走了。”
程潇潇对两人的动作表示理解,毕竟新婚不久,小夫妻总要度过一段时间的甜蜜期。
苏林惜擦了擦唇角,赶紧把落在地上的合作文案捡了起来:“程总,刚才我……”
“理解。”
程潇潇拍了拍她的肩膀:“待会,你去和文案部总监一起去迪曼,最好在今天签了合同,那个公司的负责人脾气很是不好,你小心一点。”
“好,我这就去做准备。”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到了下午六点。
季念初看着路上的那个车牌号码心中一阵激动。
她记忆力很好,一下子就想到了这是商言的车。
那天在酒店看到车尾的号码,她已经牢记在心了。
为了不错过两个人偶遇的机会,季念初匆匆忙忙的打了一辆出租车:“师傅,追上那辆车。”
过了十分钟左右。
商言把车停在尚荣门口,迈着长腿从车上下来。
季念初也从出租车上下来,动作迅速的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发型。
她刚想过去,就看到了一个身材纤细高挑的女人从公司门口出来后直直的扑到了商言的怀里。
男人脸色宠溺地将人拥在怀中,又低头亲了亲她。
虽然她站在远处,可一眼就能看出那个女人的漂亮。
再好看的人也不过如此,巴掌般的小脸精致又透着白皙光泽。
她长得格外娇美,可浑身又透着清冷的气息,美的不似凡人。
全身的高定品牌加持,没有过多的logo点缀,干净又利落,一看就是高高在上的千金大小姐的模样。
她紧紧握着拳头,看着自己身上所穿的廉价品牌,心中有着浓浓的自卑。
季念初从小就被夸长得漂亮,从小到大追求者也络绎不绝。
可是站在这个女人面前,她的美就成了普通的小家碧玉,顿时黯然失色了。
人和人之间的差距,一眼就能看出来。
商言对上她的目光,从来都是冷漠和不耐烦,可看向这个女人的时候,却是那么的温柔。
她从未如此嫉妒过一个人。
不就是家世好些吗
如果她出生就是高高在上的千金大小姐,在精心的养护下,外貌肯定会比她更加出色。
“你怎么这么早就来接我我不是说了让你六点四十再过来。”程潇潇握紧拳头,轻轻的在他肩膀上打了一下:“我正在开会,接到你的电话就赶紧跑出来了。”
“我太想我老婆了,一时间没忍住就早点过来了。”
商言没有将自己为了早点接她而推掉两个会议的事情说出来。
商言很是贴心的为她开了车门:“我的女王大人,今天订了一家你最喜欢的私房菜馆,消消气。”
男人一边说一边小心的护着她的头,生怕她磕着碰着。
给程潇潇系好安全带之后,商言这才放心的上车。
季念初站在远处看着这一幕,眼底涌现一抹酸涩之意。
这样不可一世的人,居然会亲自为一个女人做到如此贴心的程度。
想到他对两人态度的落差,季念初难过极了。
她目送着那辆车的离开,直到再也看不到车尾之后,她才转身上了出租车:“叔叔,开车去原来的地方吧。”
本以为他和他自己的妻子感情不和,没想到是自己一厢情愿了。
此时的季念初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笑话。
她都能想到自己那天去送饼干的时候,是有多么的可笑。
……
车内,程潇潇将镜子折了起来,若有所思地往后看了一眼。
“刚才站在出租车旁穿着白色衬衫的女孩,就是那天给你发消息的那个吧。”
女人的直觉向来都是很准的。
那个女孩一直看着两人亲密的样子,眼底还有着嫉妒和渴望。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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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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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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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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