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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U阅书 >  降神 >   第20章 赠剑,出发

于和,刘醒非几人,面面相觑。

没想到马金莲此行上门,竟然是示弱求软来的,是想给马呢娜多找一些帮助。

不过细想也对。

马金莲地位是高,但这是虚高。

她武功虽好,却是年纪大了。

整个马家,在江湖武林上的地位,其实就她一个人在撑。其余马家人,要不是废物,要不就是已经投入军中。

和武林有什么关系。

马金莲是以一己之力,拉扯住了马家在江湖上的地位。

由此也可知,马家下一代几乎是没人了。

也就是出了个马呢娜还行点,立刻让马金莲捧在手心里了。

因为在她眼中,这个马呢娜就是马家下一代的希望。

至于,更深层的。

她管不到,管不了了。

保养再好,也不是长生不老,她有预感,自己的时间怕也不多了。

此行的凶险,她也知道。

原本她不想去。

但现在,既然决定去了,她就要把以后的一些事安排好。

带上马呢娜。

一来是想在路上多教她点东西,让她飞快成长。

二来,也是想让她接触一下外面的人和事。

如果遇到厉害的,人品又不错的,就帮她结一下善缘。

不要小瞧了这一点。

如果结识好了人,未来不知能帮到多少忙呢。

比如,这时。

她就觉得挺好。

结识了于和,还有那三个显得神秘的人。

这就帮了大忙了。

“还有,之后的事,大家相互帮忙了。”

马金莲说了最后的请求。

但此乃双赢。

于和微笑道:“好说,好说。”

“对了,于掌门武功非凡,但唯独这剑,差了一些。”

于和道:“天下间,神兵自有其主,于某能有这把剑,已经很幸运了。”

马金莲慧眼如电。

“但是,这把剑,未必是于掌门所有,应该是清溪剑派所传承之物吧。我观于掌门的武功剑法,和此剑全然不同,难为于掌门以一把不适合自己的剑,竟然仍能打出天下第一的名头来。”

“这个……”虽然马金莲此话并无恶意,但仍然是让于和感觉到了一阵的尴尬。

可不是么。

当年清溪剑派是干杀手的,是刺客,这剑自然是黑刃的好,夜里持着一点也不反光,才好方便刺杀嘛。

于和却是走堂堂正正之道。

他的剑道与此剑便并不契合了。

从某种意义上,此剑其实反而限制了于和的武功。

鲜花配美女。

自然宝剑也是要在英雄手上才能绽放光芒的。

一把刺杀之剑,怎么让于和发光发热?

但还能怎么办呢?

天下间好剑它贵啊。

一般的好剑,正规来路,于和凭什么去获取?

不偷不抢的结果,就是啥都没有。

说到此时,马金莲才取出最后的大礼。

一个礼盒长物。

马金莲打开了它,从中捧起了一把,白色的玉剑。

这是用整个玉打琢出来的玉剑。

马金莲道:“这是我马家祖传。但你们也知道,马家擅长刀鞭腿法,于剑道之上却是不擅长的。当年,马家发现了一个废弃了的玉矿,原以为已经废弃,再也采不出什么好玉,没想到在这玉矿中竟然发现了一方精玉,后经地灵门高手把此玉雕琢成了一把利剑。虽为玉剑,但斩钢切金,不在话下。于掌门温润君子,正是合该用上此剑才对。既为天下第一,手中又岂可有一件俗物。”

倘若别的什么人,或时候,有人这样说于和的剑。

那是在打脸。

是在找茬。

可马金莲捧出了此把玉剑,那意义就不一样了。

这是在赠宝。

宝剑,赠英雄。

这是给面儿,这是涨脸。

于和一怔,迅疾道:“不可不可,这可万万使不得,这把剑一看就价值不菲,乃无上珍物,别的不说,把我整个清溪剑派卖了,也碰不得此剑万一,更不要说此乃是你马家之祖传,我料想马家祖上能得此剑必然不易,我怎可收此重物?”

马金莲赠金送银,于和倒也不是不能收下。

但如此贵重的一把剑,怎么收?

此行凶险。

让于和一路帮衬一把不是事。

但如果收了此剑,怕是要用命来帮了。

应承了人的事,尽己之力即可。

但若收取重物,那就是拼命的事了。

于和原本就有了抛弃门派,和岳雨一起过自己小日子的想法,哪里还愿意真格的去拼命。

他可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照顾马呢娜,但也不必用命填吧。

当然,也可能有人会嘴上应下,胸脯拍得啪啪响。

但这个事嘛,就随缘了。

可于和不是这样的人。

他真有想过后果代价,如此才毅然拒绝了此剑。

其实,一个武者,特别是一个修炼剑法的,哪里可能拒绝一把契合自己武道的剑呢?

但是没办法啊。

人为财死。

于和可太明白这句话的威力了。

现在赚钱都这么危险,更不要说这么一把宝剑了。

看于和拒绝,小老太有些挂不住脸了。

这时,就需要打圆场的来。

但这个人不能是岳雨。

她一向支持于和,现在说话,就是在反对于和,哪怕是为了于和好,但也不必如此,多少感情,就是这个为了你好而败坏了的。

也不能是马呢娜。

她终究是一个小辈。

大人说话,她搁这插嘴,这叫没规矩。

也轮不到她说话。

她倘若要上来说话,这一张口就先输了。

因此,也就只能刘醒非来说话了。

“哎,几位,一点小事,不必这么僵着了,这只是于掌门一时间绕不过弯来,我劝劝他。”

马金莲一脸,你劝他?我怎么不信呢?

于和也是,你能劝动我?

刘醒非开口。

“掌门,那天面对大雪怪,我看了你的出手,掌门武功是够了的,但大雪怪皮肉糙厚不说,还有点皮糙肉厚之外层那钢丝一样的毛。所以,掌门的剑,无法造成正常的伤害。那么掌门有没有想过,如果当时你手中的剑是这把玉剑,还会觉得雪怪难杀吗?”

于和的嘴唇哆嗦了一下,没说话。

说什么?

当时的情况,

于和用了全力输出。

杀了一个雪怪。

这让他意识到,如果不出全力,他很难杀掉一个雪怪。

这很可怕。

这意味着,如果一群雪怪来围攻他,即便是他也要完蛋。

高手出手,最忌讳的,就是用全力。

力如水,水之不尽则不歇。如果把水用尽了,则力之为歇,且难复之。

所以高手出手讲究的就是一个留有余力,需饶三分。

假如于和出全力,哪怕他是天下第一,也会很快便力难为继,最后被雪怪围杀掉。

但不出全力,是很难真正杀死一头大雪怪的。

不过。

这主要是于和在出手时,兵器难以破防才导致的他需要出全力。

如果他的兵器能够轻易破防。

区区雪怪,也不过是剑下尘埃而已。

于和知道。

那把玉剑。

绝对是一把上好的神兵级数的宝剑。

如果是有了此剑,雪怪算什么?

他能像吃大肉包子一样,想怎么吃就怎么吃。

可是还是那句话。

它太贵重了。

贵重到于和根本不敢去拿它。

穷了一辈子的人,哪里用得起这个。

刘醒非正了一下身子。

“于掌门,我不怕直说了,这一次,雪怪的事就不谈了,我们的主要目的是下到那个大墓里面去,此中凶险你我皆知,倘若不是五灵门一口气吃不下,这才万般无奈带上我们,由此可知下面的危险是多么巨大,我不怕不客气的说,于掌门若无此剑在手,哪怕是你自己也不敢说保全二字,你还哪来的信心去保护身边之人?唯有你握起了此剑,才好意思说保护二字的。”

马金莲听了,连连点头。

“这位后生说的不错,此行最终目的,乃是下墓,如此危险的一件事,你真当自己天下无敌吗?拿上此剑,你才好说保护二字,不然,就连你自己都怕是一个自身难保。”

马金莲道:“说得不错,时至今日,连当年的赵长安都陷没入其中,你又凭什么觉得自己可以在其中游刃有余,你以为我是为什么才要托付于你,请你保护呢娜的?”

刘醒非也道:“掌门,拿上此剑,你才谈得上保护二字,不拿此剑,连你自己也会自身难保,你看看,这是师姐,如果她倒在了你面前,你却因力量不足,不能保护她,只因你手里就差了这么一把剑,你甘心么?”

于和看了一眼岳雨。

岳雨仍然没说话。

她不在意于和拿不拿那把剑。

只要那是于和的选择就好。

如果错了也无妨。

就当是天意如此。

于和终究是拿起了那把剑。

玉剑的名字。

叫天命。

它有一个故事。

在西部州。

曾经有一个小国。

这个小国有一个残暴的王。

此人练就一种叫血影子的功夫,可以刀枪不入,也能够速度快到惊人,堪称天下无敌。

但此功有一个弱点。

忌铁。

铁制的兵器能够伤到他。

这简直是一个大笑话。

于是他在磁宫建立了自己的统治。

任何手执铁兵器的人都无法靠近,或进出他的磁宫。

他本人也越来越残暴。

终于有人忍不住了,请了一个匠师,用天下间最硬的玉石打制了这么一把剑。

一个勇士用此剑,刺杀了残暴的王。

这只是一个故事。

故事传至于今,有多少水分已经说不清了。

但可以确定的是,玉剑是真的。

此剑,天命。

是马家好不容易才得手的。

但是一来,此剑名声不响。

有的也仅限于故事而已。

没有哪个人是执此剑而名动武林,天下知者不多,也就少了无数的觊觎。

二来此剑在马家手里,不是某一个人。

一个势力,还是能够保住一把默默无闻的剑。

一剑在手。

于和立刻感觉到一种血肉交融的感觉。

这就叫契合。

长剑出鞘。

于和忍不住舞动此剑。

他用上了的是清溪剑派的绿水剑。

清溪剑派的剑法,分柔水,石泉,绿水,清波,清溪这五种。

柔水剑是基础。

看似威力不大,但其实,只有把柔水剑练好了,才能练好其余诸剑法。

只有把石泉剑练好了,剑法才能拥有强大的攻击性,只有练好了绿水剑,才能发挥剑法中的潜劲韧性。

此时试剑。

绿水剑最合适。

长剑如匹练,凶潮暗里藏,绿水不见底,未知有乾坤。

噗。

一道剑气,在地面一犁了三尺。

再一看,洁白如玉的剑身,纤尘不染。

……

终是到了日子。

贝恩斯准备好了。

他这一次,不是去大墓,而是专门冲着大雪怪去的。

大雪怪一定觉得自己很委屈。

明明没得手,却给人盯着打。

殊不知西极人殖民世界就是这么个玩法的。

在大航海时代,西极人去往的地方多了,有傻乎乎的土着,也有凶狠的原住民。

即便是傻乎乎的土着,也是实力不如西极人,才显得傻乎乎的,如果你实力不行,你看这些土着会不会把你架起来烤着吃。

所以很多西极的冒险者也的确是付出了很多,被环境,土着,原住民,想各种法子的杀掉。

甚至于是——吃掉。

对此。

西极人是怎么做的呢?

报复,恶狠狠的报复回去。

杀,狠狠的杀。

只有如此,才能树立威望,才能殖民世界。

哦,你跑去,宣扬教化,说什么仁德。

那你啥也不是。

尸比都干不成。

贝恩斯失了面子,他要不把这个面子找回来,他的手下会把这一点编成故事,分二五七段,到处说的。当一个故事在佣兵的圈子里流传了起来,那注定会让整个天下人都知道。

这一次,贝恩斯带上了二十个人。

二十个棒小伙子。

同时,五灵门金奎,马金莲,于和等也有十余人跟在这一行上。

算是帮贝恩斯。

这是一个特殊任务,由贝恩斯出资。

无论是费用还是一路上的衣食住行。

坦白说贝恩斯也曾动摇过。

我这么多手下。

我这么多军火。

我需要找这些中土的土着帮忙吗?

开什么玩笑。

但贝恩斯也明白,中土不同于别处的土着,这地方在过去才是世界的主角,要不是大乾闭关锁国,大罗后来的禁海,这个世界谁代表文明,还真不好说。

别人不了解。

但贝恩斯一家祖孙三代都靠在中土混饭吃的,又怎么可能对此一无所知呢?

中土。

看似处在战乱之中。

但这个国家,即便是战乱,也是同文同宗,同人同种,一直是在大一统圈子里的,和西极诸国那种纷乱是不一样的。

只要假以时日,这个大国仍然能够发展起来。

它只是碰巧,目前处地至暗之时而已。

不过,不管怎么说。

现在我说话。

贝恩斯哈哈大笑。

宝石。

我来了。

“诸位,来丝苟,一起出发!”

在贝恩斯的吆喝声中,这支队伍重新出发了。

巴甫洛夫数了数手上的票子,这是贝恩斯给的开拔费,他满意的揣入到怀中,戴上了护目镜,大叫:“出发。”

由他打头,带着队伍出发了。

虽然此行危险。

但不得不说。

贝恩斯给得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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