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花花,就是花花草草的那个花。
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我的主人比较逗比。他说妹子就应该取可爱的名字。
虽然我不觉得这个名字很可爱……
嘛,我的主人高兴就好!
这里是美帝,林景喻是一个中国留学生,换句话说,他就是一个异乡人。实话说,我家店长说留学生来买宠物的不多。但可能是我和我的主人有缘,所以我嘴里叼的球才会滚到他的脚下。然后他才会一眼看中我。
他说,他以前养过乌龟。可是乌龟被他饿死了。
我说,没有关系,如果他把我饿着,我就去把他吃了。
他当然听不懂我在说什么,不过我也只是开玩笑的。
我被买回来之后,就一直和林景喻住在他的租房里。他租了一整间房子,也没有和别人分享,所以我很自在。
我对什么东西都充满好奇,一开始来到这里,我把每一处家具都啃了一遍,然后我就被关禁闭了。自此以后,我再也不敢乱咬东西。
可是主人总是盯着我不放,似乎还不满意我其他的所作所为。
“花花,不要随地大小便。”林景喻回到租房,看着一地的屎尿,头疼不已。
我抬头萌萌地望着我的主人,摇了摇我的尾巴,假装听不懂。
“你要拉在这里。”林景喻指着角落里的一个盆,摸着我的头,“如果你做的好,我就给你吃好吃的。如果你下次再犯,我就只好把你关进笼子里了。”
我无辜地看着他,耷拉着耳朵,一脸委屈。
人家才多大!这么小就要守这么多规矩,长大容易造成心理扭曲!
难道你希望有一个忧郁的拉布拉多犬作为宠物吗?
我蹲在角落里,看着林景喻放下书包,收拾起地板上的污痕。
我歪头打量着他,一直盯着他的动作。
实话说,我对人类的审美一直不太懂。为什么有那么多人称赞我的主人是个帅哥,他又没有能动的耳朵,也没有漂亮的皮毛,整个人高高瘦瘦的,也没什么肉,蹭着一点都不舒服。
到底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喜欢他呢?
还是她们只是喜欢他的钱?
或许是为了把我累垮,好让我不再有精力啃家具。我的主人每天都要拉着我到处转。
夕阳西下,繁华的城市里,到处都是车水马龙。路人行色匆匆,都想急着回家。
我看见了前面的电线杆,急着扑过去,然后被颈上的项圈勒的直翻狗眼。林景喻也被我吓了一跳,差点摔了一个大马趴。
“你慢点……别这么着急。要优雅,懂么?”他拉着绳子,对我说。
优雅是什么?
能吃吗?!
小白脸你倒是走快点!本小姐我急着尿尿!
就这样过了一年,林景喻毕业了。我也不得不跟着他来到另一个国家:天朝。
天朝据说是历史悠久的国度,有着浓厚的文化积淀。这里到处充满着历史的气息,也有着从古至今,分明的社会阶层。
可是对我来说,生活好像没有怎么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