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么说倒也有道理。”芬格尔点了点头。
“目前我们最应该关注的是,造成bJ地铁站高温异常的究竟是不是龙王。”路明非说。
林秋默默不说话,沉思了片刻之后,他似乎想起某些被忽视的关键点。
“你们还记得今天晚上我们见过的死侍吗?”
路明非点了点头,而一旁的芬格尔回想起今夜那满是黏液,触感令他都作呕的死侍,不由得又是干呕几声。
“那和我们认知的死侍有些不同,学院中记载的大多数死侍大体上共分为三种类型,人形死侍、蛇形死侍以及龙形死侍,只有极少数情况下才会出现有变种的可能。”林秋说。
“那我只能说这些死侍变种的有些失败了,和这些半人半鱼的家伙相比,那些普通的死侍都显得可爱了许多。”
芬格尔忍不住吐槽,回忆起那些恶心触感的他又忍不住打了个寒战。
“不,或许你的偏见是错误的。”林秋说,“我觉得它们的变种不是为了变的美观,它们是无智的野兽,它们的变种应该类似于生物的进化,这些发生在它们身上的所有变化都只是为了达成一个目的。”
路明非恍然大悟:“适应环境?你想说的是它们的那些变化都是为了……适应生存的环境?”
林秋点了点头:“它们光滑的身躯以及浑身的黏液能够让它们在水中畅游的同时,只受到极小的摩擦力影响,而它们两颊的腮,则是为了保证水下的顺畅呼吸,还有,我不知道你们有没有注意,它们的爪和足上有一层淡淡的,近乎于透明的薄膜, 这也类似于那些水生生物掌指之间的蹼。”
芬格尔终于get到了林秋想表达的点:“哦~你想说的是, 这些家伙进化成滑不溜秋,人不人鱼不鱼的鬼样子, 其实是它们为了满足在水下的生存?”
林秋点头,几人相顾无言,可随着他们猜测的深入,三人心中都升起一种难以言喻的危机感。
“如果……如果它们真的是为了生存才进化成这幅模样, 这就代表那些死侍原本……或许真的是生活在水中的王国。”路明非口唇震颤, 这种可怕的想法几乎就快要颠覆他从前的认知。
“是的。”林秋点头,“我想到一种可能,当然,仅仅只是我猜测的可能, 你们听一听就好, 不必当做事实的真相去看待。”
路明非和芬格尔对视一眼,这两个槽不离口的家伙难得的老实沉默了下来,默契的一言不发, 静静的等待林秋开口。
“亚特兰蒂斯的遗址,那曾经的古文明遗留下来的遗迹,在大洪水来袭之后被掩埋于深海之下,这些就是上世纪各种考古机构陆续发现的那些遗迹,也是目前各方专家推论那古文明是否真正存在的基础,但我觉得,其实真正的亚特兰蒂斯会不会其实是由两部分构成的呢?”
“两部分?”芬格尔有些不太明白。
林秋继续开口解释:“一部分是人类的旧址,由混血种以及普通人居住的国度, 而另一部分……则是统治他们的龙王休憩的宫殿。”
“龙王休憩的……宫殿?”路明非的眉头微微的皱了起来, “那不就是尼伯龙根吗?”
“是的,这就是我的猜测, 今夜我们遇到的那些死侍, 或许就是原本亚特兰蒂斯居住的混血种,在亚特兰蒂斯被大水淹没之后, 他们也被滔天的海水夺去了性命, 那些原本守卫龙王宫殿的混血种, 它们原本就处在尼伯龙根这种死人的国度, 那片空间中龙王的力量同死去的他们体内蕴含的龙血发生了化学反应,让它们身上发生了某种类似于复苏的神迹, 但其实说白了,不过只是死后化作了守卫尼伯龙根的死侍而已。”
林秋的话音落下, 整个房间都陷入了漫长的死寂,路明非和芬格尔都沉默不语,三人安静了好半晌之后,路明非才终于开口感叹。
“林老哥你的想法……真的挺疯狂的。”
有些失礼的评价,但林秋只是随意的笑了笑。
“所以我说只是我的猜测,你们听一听就好,不必真的当真。”
“如果说……如果说真的是你想的那样子,那么那些变种的死侍又为什么会出现在bJ地铁站里的尼伯龙根,那是耶梦加得构筑的死人之国, 绝对不会是什么亚特兰蒂斯,耶梦加得或者芬里厄也不可能会是什么海神波塞冬。”路明非说。
对于路明非的疑问, 林秋只是耸了耸肩。
“如果是龙王出现在耶梦加得的尼伯龙根我反倒不会太惊讶,毕竟藏有大地与山之王龙骨十字的尼伯龙根,对于任何的龙王都可以算作一处令人心动的藏宝库, 只可惜我们只见到了变种的死侍,反而龙王是不知所踪,所以, 关于你的问题我也不能给出什么合理的解释,因为那毕竟只是我的猜想而已。”
“我只能说……林老哥你的想象力真够丰富的。”芬格尔干巴巴的说。
忙活了一夜以后的他,又在林秋的话语中受到了莫大的震惊。
林秋只是笑了笑:“猜想嘛!再天马行空也不为过,你说是不是。”
林秋抬手看了看手中的表,时针和分针分别停在了“6”和“30”左右的位置,已经是早晨六点半的时间了。
或许是冬日的缘故,酒店之外还处在漆黑一片,但已经有几户零散的灯火亮起,忙碌的人们已经准备开始他们一天的行程。
“时间已经不早了,我差不多也该回去了,家里还有人在等我。”林秋说。
“喂喂喂!林老哥, 你就这么把我们哥俩儿孤家寡人的就扔在酒店这里了啊?”芬格尔愤愤不平的说。
“首先,两个人不能被称作孤家寡人, 其次, 接下来的任务,执行部会有更专业的人员会来接手, 换句话说,我们的任务已经算是圆满完成了,之后的麻烦交给那些家伙就行了。”
林秋把东西收拾好之后,准备就此离去,到了大门口的时候他又忽然驻足。
他回头看向有些愣神的路明非,开口说道。
“关于耶梦加得的事情我也曾经听说过,我觉得,应该不仅仅只有那个叫做楚子航的学员对于那个叫做夏弥的女孩有过暧昧的感情,你们应该也曾经把那个龙王化身的女孩当做真正的朋友来看待吧?”
芬格尔闻言,唉声叹气。
“要是小龙女能看上我的话,我倒不建议和她成为学院里的神雕侠侣,然而,人家挑选猎物的时候还是对那个面瘫的狮心会会长情有独钟,不过话说回来,难道小女生都更喜欢那种酷酷的类型吗?我这种知心大哥哥反而更不吃香?”
路明非难得没有吐槽芬格尔对自己的“知心大哥哥”的定位,他只是呆立在原地不说话。
其实林秋说的确实是对的,小龙女作为师妹来说也是一个很好的朋友,又会和你聊天,又懂你的电波,关键还是个青春无极限的亭亭玉立美少女。
仔细回想起来,耶梦加得真的掩藏的很好啊,她扮演的夏弥是那么的好,古灵精怪,像是林中的小鹿,你看见她的同时,她也看见了你,可她的身姿太过轻盈,于是你永远也追不上她。
她真的就是那么的好……好到连师兄那座万年冰山都融化了。
“不管你们之前是多么好的朋友,但我必须要给你一个忠告。”林秋说。
“执行部接手之后,我建议你们不要再蹚这趟浑水了,执行部派来的人不少,这恰恰好说明了学院注意到这次事件的非同寻常,我觉得,我们之前的所有猜测,唯独有一样,可能性是真的很大,那就是地铁站的异常高温真的和龙王有关。”
“即使你们曾经直面过数位龙王,甚至有过处死龙王的光辉战绩,但你们作为亲历者应该知道,每一次和龙王的作战都是刀尖舔血,你们能从死神的镰刀下逃过一次,并不代表你们能逃过第二次,所以……我的建议是,有些时候做个旁观者就行,不要因为那些麻烦事和朋友有关,就热血上头生死不顾,毕竟……”
电话的铃声突然响起,是林秋的手机,他低头看了眼来电显示之后,这个整夜给路明非和芬格尔一种可靠感的成熟男人,第一次露出了有些油腻的傻笑。
“毕竟……活着才能体会到生活的美好,不是吗?”
林秋亮了亮手中的来电显示,上面显示的来电人仅有简单粗暴的“老婆”二字,可在那确定一生关系的两字之旁,却还油腻的带着一个爱心的符号。
“走咯!”林秋裹紧身上的大衣,背起他装满各种设备的双肩包,消失在了房间。
芬格尔直挺挺的躺在床上,感受着温软的大床带给他满足的幸福感。
“林老哥真是想太多了,可以舒舒服服的躺在大床上,谁愿意没事去那个跟大火炉一样的地铁站啊,这不是自找没趣吗?你说是不是?”
路明非没有回答芬格尔,芬格尔也没有追问,片刻之后房间内的声音便只剩下芬格尔那堪比闷雷的呼噜声。
把路明非从迷茫中唤醒的是他的手机铃声——有人给他发信息了。
路明非解开锁屏,是qq上发来的消息。
独在异乡的他已经很久没用过qq这种东西了,因为不论是老大还是芬格尔,他在大学的那些朋友基本都没有人会用qq这种聊天软件,也就师兄可能会有qq账号,但他也基本上不怎么会用这种聊天软件。
至于高中时期的那些同学……路明非也没有想过他们会联系自己。
但今天那个黑红的企鹅软件上,竟然久违的第一次亮起了红点。
路明非点开qq,这才发现,那个发信息给他的人,竟然是赵孟华。
昨天晚上发来的消息,在刚刚他的手机连上酒店wiFi的同时,这条压制住的消息才终于浮现。
路明非不太明白赵孟华怎么会找上自己,高中时期他们两个人的关系并没有那么好,甚至可以说是恶劣。
当时的路明非喜欢陈雯雯,而赵孟华也喜欢陈雯雯,只不过一个是不自量力的喜欢,而另一个则是十拿九稳的喜欢。
其实路明非也没有想过要和陈雯雯怎么怎么样,他觉得有时候能在文学社不动声色的、默默的看陈雯雯一眼,那就已经是莫大的幸福了。
路明非当初一直不知道自己藏着的那点小心思竟然还会被其他人知道,直到跟师兄聊天,才知道连师兄那个闷骚男都知道自己喜欢陈雯雯了。
在他不知道的时候,他那份藏在心里的恋情,已经成了全校皆知的笑柄。
而自己喜欢陈雯雯的消息,似乎就是赵孟华散布的。
所以路明非并不喜欢赵孟华。
但他不至于那么多年过去之后,还斤斤计较的因为曾经的往事和赵孟华有什么不愉快。
毕竟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潇洒一点不好吗?就让往事随风尽飘散什么的。
路明非晃了晃脑袋,不再胡思乱想,他伸出手指点开了赵孟华给他发来的消息。
“你回国了吗?我听你的婶婶说你这两天来bJ了,我们班上的几个同学放假了打算聚一聚,你要一起吗?bJ那一次,我挺谢谢你的,高中的那些事情,是我不对,我和陈雯雯要订婚了,她也想当面谢谢你,如果不能来的话也回一条信息呗。”
路明非看着那条邀请的消息,忽然觉得有种难以言喻的情绪涌上了心头。
不是什么因为当初的梦中情人就要嫁为人妻的悲伤,只是突然一种类似于感慨一样的感觉不自觉的从心底涌出。
原来已经那么多年了……
当初在那场包场电影中,那个傻傻站着的“i”,已经走过了那么多的年头。
久到曾经爱慕过的姑娘都马上要和别人许下终生的山盟海誓。
路明非的手指点开qq的聊天框,手指在屏幕上面徘徊了好久,才终于按下了屏幕的按键。
“好哦好哦,订婚快乐!”
路明非发完这条消息就把手机扔到一边,时间还早,赵孟华估计还得再过几个小时才能看到他的消息。
路明非就这么站在酒店的窗前,看着蒙蒙亮的天边,以及还未散尽的黑夜中,星星点点一样的万家灯火。
“活着才能体会到生活的美好吗?”
路明非喃喃自语,他掏出口袋另一部带着划痕的手机,看着那个Id叫作“小怪兽”的罗马鞋头像后跟着的一排排气泡。
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像是海潮一样在他的心中高涨。
可最终,他只是一遍又一遍的翻看那些曾经的信息,而后无声的笑了笑。
“能活着的话,谁不想好好的活着啊。”